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可谓水到渠成,一是因为这两个制度的框架高度一致,缴费模式都是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全部来自各级政府补贴,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等规定也是同样的,只是在缴费水平的选择和待遇水平上有所差异,因此将二者合并在技术上比较简便。二是从参保人数上看,新农保具有压倒性优势,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有4.9亿,其中95%的参保人来自新农保,合二为一便于精简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统一两个制度显然具有积极的影响。首先,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012年全国新农保待遇平均水平为每年660元左右,城居保全国平均基础养老金比新农保略高(许多东部省份对城居保有额外补贴)。合并之后,新农保的整体待遇水平会有所提高,逐步与城居保一致。更重要的是制度合并能促进城乡融合,破除以身份决定社保的传统模式,有助于城乡人口流动,推进城市化进程,减少社会歧视。
我市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启动较迟,从制度设计上一开始就保持了新农保和城居保证的一致,两者除基金帐户不同之外,缴费档次、缴费方式、缴费标准、补贴模式都是相同的,广大参保者也视新农保和城居保为同一险种,所以本次合并对参保者影响不大,这一举措的主要意义在于释放了改革信号,让公众对养老保险的公平性有更迫切的期待,比如解决养老金的双轨制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过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