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保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性、保障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市城乡居民社保中心于2015年10月初对全市各乡、镇(场)下发《关于乡镇社保中心做好城乡居民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并自2015年11月3日开始,下乡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年度达标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到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工作考核。(任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