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公安局收到岳阳市公安局督办函,要求对“汨罗市某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公安局经侦大队于8月底开始受理,通过初查,认定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决定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
经侦查,2011年1月至12月,该公司犯罪嫌疑人潘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伙同犯罪嫌疑人黄某、骆某,通过犯罪嫌疑人仇某介绍,接受秦皇岛某金属有限公司为汨罗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虚开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33万余元用于抵扣税款57万余元,总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由于案件涉及多个省市,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今年来,专案民警分赴湖北、河北、天津等地开展案件侦查工作,9月16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潘某被抓获归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