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尽心了,办案人员尽力了,感谢你们。”近日,申请人李先生等10人从市法院执行局领取了按份额分配的执行款539415元时,连声表示谢意。
原来,被执行人杨某某做生意亏本,负债200余万元,因其四处躲债,导致债权人纷纷起诉。10名申请执行人,8个案子,同时申请执行1名被执行人。而被执行人杨某某,除两处住房外,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这两处房产是由包括被执行人杨某某在内的4人共有,其中一处还抵押10万元贷款。
执行人员分析案情后,认为按常规执行,一是司法成本高,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两处房产的共有人无住房,思想工作难做通,案结事难了。最终研究决定只拍卖一处房产,共有人不取得房产份额,拍卖所得由8案申请人参与分配。
按此思路,执行人员多次走进申请人和房产共有人的家门,3次召开协调会,向申请人分析、解释拍卖一处房产的利弊,向房产共有人解释不能取得此次拍卖份额的理由。通过长达40天的沟通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现已执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