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积极推进林木林地流转
自2011年2月以来,汨罗市积极推进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林权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至今,全市共受理林木林地流转258宗,成功流转林地面积15万亩。发展林下经济经营面积6.4万亩,林下经济合作社10个,实现林下经济产值7500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签订责任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和措施;深入基层,摸清林情,了解民意,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参加林权权属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增强后劲,提高改革质量;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农村基层宣传专栏等,广泛宣传农村承包土地的相关法律政策,正确引导农民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土地流转。
二、规范林木林地流转程序。
制定了《汨罗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聘请中级职称的资深人员担任评估员,对流转的林木、林地进行评估;对需要流转的林木、林地,经过申请、审核、评估、登记后,由乡镇政府发布信息,公示,签订合同,进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严格按程序办理林权证和流转手续;
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库,
做好登记、审批、备案、合同鉴证、档案管理、信息发布工作;成立了林权交易中心,为林权交易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妥善处理林地流转纠纷。
严格遵循“属地管辖、逐级负责、注重调解、维护稳定、案件排查、突出重点、依法办事、化早化小化了”的原则,
推广建立市、乡、村三级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全市共组织开展调解山林权属纠纷100多起,纠纷调处率达100%
。
四、积极引导开展林权抵押贷款。
着力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明示林权抵押贷款的一般程序,为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出具林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及林权抵押他项权证等,积极引导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今年我市登记在册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15宗,贷款金额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