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票价任意上涨,市物价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小组,向市公汽公司、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及市客运公司送达了“春运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运输价格”的提醒函,要求,春运期间,城市公交、出租车以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票价执行,且须明码标价。同时,各车站要在售票大厅公布客运班线的核定票价和执行票价,各营运车辆也必须悬挂张贴线路票价梯形表。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如遇到车辆随意涨价的情况,市民应保留证据。在乘坐县级班车和的士时,应当索要发票;乘坐公交车时,应记住涨价车辆的车牌号,并及时向物价局举报,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