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须明码标价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4-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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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春运已于 16 日启动,为期 40 天。近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市区各道路运输公司在春运期间严格执行道路客运明码标价制度。

为防止票价任意上涨,市物价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小组,向市公汽公司、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及市客运公司送达了“春运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运输价格”的提醒函,要求,春运期间,城市公交、出租车以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票价执行,且须明码标价。同时,各车站要在售票大厅公布客运班线的核定票价和执行票价,各营运车辆也必须悬挂张贴线路票价梯形表。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如遇到车辆随意涨价的情况,市民应保留证据。在乘坐县级班车和的士时,应当索要发票;乘坐公交车时,应记住涨价车辆的车牌号,并及时向物价局举报,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