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检察院开始转变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检察干警下访巡访,在财政局、民政局、以及白水、长乐、李家塅、桃林、城关、弼时分别设立检察联络室,在便民利民上均取得了好效果好经验。此次在全市各乡镇聘任检察联络员,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意见的精神,是一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务实之举。
据悉,检察联络员的职责是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协助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以及听取、反馈所在单位和所在地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