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炮通告》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各乡镇要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特别是森林防火要抓牢抓实,严控火灾等 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4月4日是清明节,本周末,我市将迎来今年第一个祭祀高峰。市禁炮办呼吁,广大市民用文明、绿色的方式祭奠已故亲人,积极配合管理,用实际行动减持环境污染,减少火灾隐患。同时,提醒市民群众,遇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电话5222371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