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前,我市出台《预案》规范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明确成立市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因医疗纠纷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进行统一领导、协同应 对。《预案》还明确了市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后期处置等具体细则,理顺了医疗纠纷应急处置程序。
按 照《预案》,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应自愿协商处理,积极主动化解纠纷,双方协商对话时,可报告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视情况派员参加;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当事人申请调解中心处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市调解中心受理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鉴定;调解不成或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劝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医疗机构疏导、化解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矛盾,制止各种干扰医院秩序的过激或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置由此引发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如 何落实好《预案》?李冯波指出,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单位、职 能部门必须明确职责,统一行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他强调,要统一工作认识,统一到岳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政策法律具体行动上来,统一到 汨罗现实形势的迫切需要上来;要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岳阳规定动作,打造汨罗工作特色,建立健全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要明确工作责任,由市综治办、卫计局牵 头,职能部门切实负责,多方协调联动,齐心协力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