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典型“节日腐败”问题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9-0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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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通报6起典型“节日腐败”问题

  春节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和红包礼金;春节前夕,主持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春节前召开家属座谈会,每人发400元补助……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每个重要节点和周末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忙碌的时候,紧盯七个重要节点,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提要求、打招呼、抓监督、严查处、强震慑。日前,湖南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多人被追责。

  这6起问题既涉及党政机关,也涉及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发生在春节前后,都是典型的“节日腐败”问题。有的违规收受高档烟酒;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大操大办、报告假情况等。对这些党员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充分表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春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记者 王欢)

  具体案例

  1.宁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潘立强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8年春节期间,潘立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私营业主钟某某赠送的高档烟酒和红包礼金。潘立强还存在为钟某某承揽项目工程打招呼、提供便利和向他人赠送拜年礼金的问题。潘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祁东县文化馆馆长蒋小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8年春节前夕,蒋小平主持召开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春节前召开家属座谈会,每人发400元补助;春节后按是否正常上班参加会议情况发放补助。两次合计违规发放补助12000元。蒋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费用被收缴。

  3.湘潭市信访局驻京驻长维稳劝返科科长刘鑫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2月10日至春节假期结束,刘鑫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将湘潭市信访局安排给驻京维稳劝返办使用的公务用车开回湘乡老家,停放在其父母家车库里。其间,刘鑫的哥哥刘某3次驾驶该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刘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永定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童少芳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8年11月4日至6日,童少芳在自己家中连续3天为女儿操办婚宴,共置办酒席30桌,违规收受公职人员所送礼金55000元。事后,童少芳向组织报告操办女儿婚宴时间为11月6日、宴请桌数20桌,隐瞒违规操办实情。童少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其他违规参加婚宴并送礼的公职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5.资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郭澄清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1月下旬,孙某某受某公司诉讼代理人委托,向郭澄清打听相关案件情况。事后,孙某某为感谢郭澄清对案件的调解处理,在2018年春节前夕送给郭澄清高档烟酒。郭澄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6.凤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向俊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凤凰县财政局以节假日值班补贴、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补助、目标管理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9次,共106.9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017年春节值班补贴45000元、2018年春节值班补贴61000元。此外,该局还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向俊文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该局相关违纪费用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