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旅游行业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五一”期间旅游接待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黄金周安全防范工作的认识。
“五一”黄金周是市民集中出游的假期,各相关单位领导务必突出安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针对黄金周的特点,完善“五一”安全应急预案和保卫方案,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同时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和安全提示,提高旅游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坚决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节前检查,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及旅游接待工作
各相关单位在“五一”前要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部位,安全设施及旅游车辆的安全检查,对游步道、竹筏、渡船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景点景区易发生火险的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排除各种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的安全。完善线路标示牌,发布景区景点天气预报,确保旅游线路畅通。
宾馆、饭店是游客的密集地,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和救援器材要齐全,并保证优良状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旅行社不准安排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景区(点)参观;不到环境卫生条件差的餐馆用餐;不到安全措施差的宾馆入住。在景区内游览时,导游、讲解员要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安全,严禁游客在林区及木质房屋内用火,提醒游客遵守景区游览规定。
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温馨文明的旅游环境
各旅游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我们将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等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各旅游单位要进一步贯彻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的要求,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动公约》,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活动,引导广大游客增强文明意识,共同创造文明优美的旅游环境。
四、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按“三定”原则(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整改期限)部署好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工作,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认真履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以扎实的工作和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旅游黄金周的接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各单位请在4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报送旅游局。
联系电话:0730-5222230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