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汨罗江国际龙舟节汨罗江民间龙舟大赛的
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弘扬龙舟文化,夯实龙舟运动群众基础,展示“端午源头,龙舟故里”良好的精神风貌,全面推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打响汨罗江端午文化品牌,为实现“小康汨罗、幸福汨罗”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广大市民参加第2016年汨罗江民间龙舟大赛竞赛活动。现将《竞赛规程》公告全市,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做好竞赛组队、报名、训练等有关准备工作,并加强对龙舟队的组织领导与安全管理工作,争取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汨罗江龙舟节组委会
2016年5月12日
汨罗市2016年汨罗江民间龙舟大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汨罗市市委
汨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汨罗市文旅广新局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汨罗市龙舟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8-9 日
地点:汨罗江龙舟竞渡中心
四、竞赛项目
公开组23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
五、参赛单位
以本市乡镇社区、村为单位组队,鼓励本市机关单位、社会团体报名参赛,共接受10-12支乡镇队伍、8-10支机关、社团队伍报名,报满即止。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原则上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版《龙舟竞赛规则》。为保持龙舟项目中华民族传统特色,本次比赛在中舱处设1名锣手,锣架等设备由组委会提供。
2、参赛队人数:
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锣手和舵手各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全队共27人。
3、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4、比赛运动员只准采用坐姿,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5、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6、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①比赛根据报名多少决定赛次(比赛设4条航道)。
②比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均于比赛开始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队伍及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持当地户口报名参赛,本地乡镇,社区、村报名参赛,要求乡镇主要领导担任领队,乡镇负责干部或社区、村主任担任队长;各机关单位要求主要领导担任领队,分管领导担任队长;各社会团体必须到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社团法人作为领队带队参赛。
2、参赛人员须经正规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游水200米以上游泳技能。
3、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发生意外情况的责任。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根据比赛成绩设一、二、三等奖,大会颁发奖杯。
九、报名与报到
1、各乡镇代表队于5月26—27到当地乡镇政府报名登记,乡镇代表队由各乡镇政府于5月30日统一到竞赛部(设教育体育局901室)办理报名手续;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代表队于5月31日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必须按样表格式打印)。报名时请各代表队带好运动员身份证、代表队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含电子档,样表附后)一份。
联系电话:5180137 联系人:梁志红
2、报名时各代表队均须向组委会交纳参赛保证金1万元,赛后无违纪行为,均予退回。
十、经费
各参赛队比赛期间食宿自理,大会给予适当补贴。
十一、日程安排
1、6月7日,全天报到,上午进行队伍适应场地训练;
2、6月8日,上午适应性训练,下午4:00召开组委会及技术会;
3、6月9日,上午9:00举行500米比赛。
十二、仲裁、裁判
1、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省市体育局和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2、总裁判长、骨干裁判、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