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内蒙古也可以!湖南人异地办身份证新增6省区
今年(2016年)7月1日起,湖南已顺利启动与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吉林等十省(市)的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 作。今日(8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对外公布,经与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积极对接,湖南与海南、 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可以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另外,湖南籍群众还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办理居民身份证。
据 介绍,目前,湖南14个市州的19个跨省异地受理点启动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居民身份证受理工作,但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 治县,大庆市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四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四区,垦区系统,林业系统除外。因上述地区居民身份证需加载少数民 族文字,群众只能回原户籍地办理。同时,在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南籍群众可在该省设立的跨省异地受理点申 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在湖南就业、就学、居住的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籍群众, 证件丢失、到期或损坏,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补领前 须进行身份证挂失申报。异地受理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外,不另收取任何其它费用,也不增加制发证周期。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 起,30天后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根据公安部部署,湖南将继续与全国其余省(市、区)对接协调,逐步互相开通异地办证,让更多湘籍群众在全国范围内享受这项改革带来的便利。(长沙晚报 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