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居住在危房或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要求。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0000-40000元;
2、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7500元;
3、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补助3000-6000元;
4、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5、因灾倒房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申报程序:
1、农户申请。
2、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3、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评议结果。
4、乡(镇、场)审核。
5、市级审批。
四、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给农户。有关部门将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档案要求:
1、个人申请报告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3、乡镇与建房户危改协议
4、农村危房改造前、中、后期照片(数码相机照像、其中一张须有户主影像)
5、农村危房鉴定表
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7、户主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8、全家户口簿复印件
9、村级公示照片
10、领取凭证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