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前 言
一、“十二五”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
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战略决策,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全市经济快速发展。GDP由2010年的158.1亿元增加至2013年的26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2010年的11.27亿元增加至2013年的19亿元。二是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5.452万人减少到2013年的4.085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8.42%下降到2013年的6.31%,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6825元增加至2013年的11490元。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汨罗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0—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扶贫开发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
二、扶贫开发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新阶段扶贫开发面临新的挑战:从全市看,2个山区乡镇、26个纯山区村仍然贫穷落后,向兰库区、三峡移民区血吸虫疫区、环洞庭湖水灾频发区等区域经济社区发展相对滞后,农村贫困“规模大、分布宽、程度深、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大”特点突出,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突出,集中连片和“插花”贫困并存问题突出。扶贫开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扶贫开发事业。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方略,以4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为首要任务,创造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以政策创新为动力,着力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着力改善贫困村发展条件,着力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原则。始终以各级党委政府为主,市委市政府负责统筹市级层面的专项和行业扶贫资金、项目,市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其他市直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争取和使用监管,乡镇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投入,重点解决人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稳步脱贫。
坚持精准扶贫原则。运用好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成果,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和数据库,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将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措施落实到每一户贫困对象,做到一户一册,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基础先行原则。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本产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稳步脱贫致富奔小康。
坚持自力更生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脱贫致富奔小康中的主体作用,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内在活力,不等不要不靠,把重心转移到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勤俭持家上来,实现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三、目标任务
在2014-2015年底减贫11854人的基础上,2016年计划减少贫困人口13123人,2017年减贫13807人,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40个贫困村100%实现脱贫,贫困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以下。到2019年,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城区至各乡镇均实现二级公路以上标准连接,100%的行政村和80%的村民小组通水泥、沥青路;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无线4G以上网络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实现城乡供电一体化和同网同价;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人人都有房子住的目标;实现农村垃圾治理、家庭清洁行动全覆盖,农村水质持续好转,白色垃圾得到彻底根治。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一、产业选择
确定高档杂交优质稻、 茶叶、蔬菜、乡村休闲旅游4个产业作为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主导产业,富硒糯稻、红薯、油茶、金银花、林下经济、灵芝、蓝莓、特色养殖共8个产业项目作为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农户增收产业项目。
二、总体布局
围绕“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循环强县”战略目标,按照汨罗市三个不同人文地理区域类型,最大限度确保扶贫规划产业布局覆盖所有贫困村、一半以上贫困户。
1、东北、西南边远山区
地处县城东北及西南两个方向,地形以山地为主,海拔相对较高,主要涉及三江、川山坪及弼时三个镇,覆盖贫困户6414人。形成以八景洞、智峰山、玉池山为主的山水观光生态旅游和以高档优质杂交稻、灵芝、生姜、养蜂、林下养鸡为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
2、中部平原、丘陵、浅山区
涉及汨罗镇、罗江镇、白水镇、长乐镇、古培镇、大荆镇、神鼎山镇、桃林寺镇、屈子祠镇等汨罗市大部分乡镇,覆盖贫困户12064人。形成以屈子祠、弼时纪念馆、汨罗江畔端午习俗、长乐故事会等为主的历史人文旅游景点,以观光农业为主的白水镇、神鼎山镇乡村旅游景点和以高档优质稻、茶叶及富硒糯稻、油茶、红薯、金银花、特色种养等为产业的绿色产业体系。
3、西北湖区
地处县城西北方向,洞庭湖南岸,白塘镇境内,覆盖贫困户1942人。产业主要以优质稻、蔬菜种植、渔业养殖为主。
三、建设重点
1、产业基地建设。(1)在罗江镇、大荆镇、三江镇、汨罗镇、屈子祠镇、古培镇、白水镇、桃林镇、白塘镇建立9个万亩高档杂交优质稻种植基地;在长乐镇建立一个万亩富硒糯稻生产基地;(2)在屈子祠镇、罗江镇建立2个千亩茶叶种植基地;(3)在白塘镇、屈子祠镇建立万亩蔬菜种植基地; (4)在桃林寺镇建立一个万亩红薯生产基地;(5)在桃林寺镇建立一个千亩油茶生产基地,500亩苗木生产基地;(6)在神鼎山镇建立一个千亩蓝莓生产基地;(7)在川山坪镇、三江镇因地适宜建立林下特色养殖基地,发展鸡、蜂、灵芝等特色种养;(8)以白水镇西长村为中心打造一个农业休闲生态圈,以屈子祠镇为中心打造一个沿江文化观光旅游带,以玉池山、智峰山为中心打造一个山水生态旅游带,建立五个以上度假村。
2、生产加工能力建设。扶持龙头企业5个:盈田米业、屈原酒业、长乐情甜酒、神农茶业、西长生态等;培育专业合作组织20个:包括优质稻专业合作社10个,茶叶专业合作社2个,蔬菜专业合作社3个,红薯专业合作社2个,养蜂专业合作社1个,灵芝专业合作社1个,油茶专业合作社1个;鼓励发展特色种养能手大户50户,产业农户覆盖率80%以上。
3、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到2020年,建设基地及旅游线路共计30公里;(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到2020年,共维修山塘70口,新修及改造水渠累计100公里;(3)建设集雨设施500处;(4)整修基地生产公路及机耕道路20公里;(5)新建及维修排灌机站30处。
4、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2016到2020年,围绕贫困户能力建设,组织涉及种植、养殖、特色农产品加工、餐饮等技能知识培训20期,到2020年,累计培训19200人次。确保每一户贫困农户家庭至少有1-2人得到培训,确保参训农民至少掌握一门专业技能。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
一、工作目标
1、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定实施促进本市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劳务对接与合作,拓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优质服务。2016年-2019年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551人,其中:2016年完成1523人、2017年完成1929人、2018年完成984人,2019年752人。
2、提高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水平。实施湖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鼓励和引导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中职、高职等学历教育,针对“两后生”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2016年-2019年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320人,每年分别完成80人。
二、工作重点
1、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贫困人口中的“四类人员”以及“四类人员”以外的其他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创业贫困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严格按照政策在就业专项资金中落实培训补贴。
2、小额担保贷款。严格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贫困人口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3、就业困难援助。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和鼓励用人单位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对用人单位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按国家现行政策补贴用人单位。
4、搭建劳务对接平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以及“就业援助月”等系列活动。同时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求开展各类型劳务招聘会,搭建劳务对接平台。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一、工作目标
用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5688人口的搬迁任务(以再次精准识别认定数据为准),其中,2016年完成1068人口的搬迁任务。到2020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与全市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1、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地方病多发、无水源、生产资料缺乏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00元以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因水源地保护、地质灾害避险、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户、需整体搬迁、整村推进等原因与上述对象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为同步搬迁对象。
2、安置方式
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安置。确需实行同步搬迁的其它农户,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搬迁政策措施。
分散自建。市政府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分散自建的方式进行易地扶贫搬迁。除产业扶持和宅基地修复外,其它补助资金均按程序要求直接补助到农户,符合规范村民建房要求的还将享受该项政策补助。分散自建搬迁户由乡镇政府指导完成住房报建手续,按要求自行建设住房。
‚ 统规统建。由项目建设单位汨罗市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扶贫投资公司)或乡镇政府担任项目业主,在乡镇或中心村选址,按基本建设程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安置用房(可以直接入住的普装房),并合理分配给易地扶贫搬迁户。
ƒ 统规自建。由项目建设单位市扶贫投资公司担任项目业主,在行政村内选址,按基本建设程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将宅基地合理分配给扶贫搬迁户,由搬迁户按要求自主建房并申领建房补助。
以上三类安置的住房,均要求按住建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建设住房。
④ 购房安置。一是统购安置。由项目建设单位市扶贫投资公司购买安置用房,按政策要求和相关程序分配给易地扶贫搬迁户。市房产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回购的公租房、商品房可以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二是自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自行购买住房后,按规定程序申领购房补助。
三、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1、建设标准
必须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总面积,增加面积部分农户自行承担费用,不享受补助。
‚ 必须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原则。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建设,其原有房屋必须在乡镇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原来已经发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要上交乡镇政府依据权限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补助标准为57000元/人。其中:建房补助为25000元/人,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补助为10000元/人,规划设计补助为1500元/人,公共服务设施补助为1500元/人,宅基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补助为3000元/人,过渡安置费3000元/人,产业后续扶持资金为13000元/人。以上补助标准视情况补助到项目乡镇或个人。
分散自建:建房补助、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补助、规划设计补助、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过渡安置费等五项补助按规定程序发放到个人。
‚ 统规统建:由项目业主统一建设,按政策要求和相关程序分配给易地扶贫搬迁户。
ƒ 统规自建:建房补助按相关程序发放到个人。
④ 购房安置:购房补助为41000元/人。
⑤ 产业后续扶持资金(13000元/人)原则上不补助到个人。根据产业项目申报要求,报市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一、工作目标
1、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基本实现结对帮扶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2、实现贫困乡村所在地薄弱学校改造全覆盖,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到位,所有危房改造到位,并建立健全贫困中小学危房动态维修机制,确保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实现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全覆盖,落实惠师政策,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教师补充、培训、保障到位,引导和激励贫困乡村教师安心从教。
二、扶贫机制
1、结对帮扶机制。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乡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建立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一帮到底,确保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就学。
2、优先帮扶机制。实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对口帮扶村小、教学点。优先加快贫困薄弱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贫困薄弱学校宽带接入。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给予倾斜。
3、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贫困乡镇至少建好1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开设亲情电话,招募志愿者,对贫困家庭孩子,特别是特困留守儿童、特困残疾儿童进行“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帮助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三、政策措施
1、倾斜支持贫困薄弱乡村发展教育
(1)、科学规划建设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优化公益性、普惠性资源布局,支持每个贫困乡镇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支持贫困乡镇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审慎稳妥推进撤点并校工作,坚持先建后撤,对于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标准化建设,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优先改善贫困乡村所在地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将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纳入“全面改薄”范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分项、分校推进”的原则,确保贫困地区学校校舍、教育装备、图书、生活设施等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促进贫困地区农村教学点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计划,满足贫困地区教师补充的需要。“国培”、“省培”、“市培”项目重点向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倾斜,提高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推动中小学教师支教援教,区域内城镇学校教师援教比例至少要达到学校教师总数的10%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必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一年以上任教经验。落实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坚持常规体检制度,建好教师周转房,优化校园环境和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和“三区”支教教师评先评优表彰活动,并给予专项奖励。
2、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资助对象精准认定,资助标准区分档次”的原则,加大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已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保证他们如期完成学业。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所有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免学费24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达8000元,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6)、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杜绝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3、实施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重点办好一所示范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2—3个特色专业。突出“帮助一个孩子学得一项技能,带动一个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理念,协同对接教育资助体系、同心温暖工程、“雨露计划”和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重点面向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
4、保障贫困地区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依法保障贫困地区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以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营养状况和交通需求为重点,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切实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5、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支持贫困地区按《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加强教育执法,依法推进控辍保学。指导贫困地区运用学籍管理信息化开展控辍保学预警工作,建立学生流失监察和督查制度,建立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就读情况调查摸底制度,分析学生流失原因,开展针对性控辍保学。建立贫困生入学通知书和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制度。对贫困生广泛开展助学关爱活动。鼓励贫困地区深化课程改革,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活动,完善教学评价,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避免因厌学而辍学。
第六章 健康扶贫脱贫一批
一、工作目标
1、在“一核两轴、一南一北、一廊四片”的汨罗发
展总体构局下,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初步实现市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构建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强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院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
3、推动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和人民医院建设,改扩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卫生室。
4、提升市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规范、整合、引导民营医院发展。发展中医特色医疗,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水平。
二、发展思路
1、立足汨罗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本市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我市医院与岳阳市和湖南省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将市域内住院比例提升到80%以上。
2、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市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市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市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以市中医院为引领,建立中医服务网络,提升中医服务水平。
3、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从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改革入手,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预测
2020年汨罗市常住人口达到75.08万,年住院率(医疗机构数据)将达到17%左右,年住院人次为11万人,其中10万人在市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平均住院日在7天左右。市级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为5:2:3,病床使用率分别超过90%、70%和6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急慢病分治和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成型,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四、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下表。2020年汨罗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床位构成(单位:张,)
指标 |
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数 |
公立医院 |
社会办医院 |
基层 卫生机构 |
床位数 |
3118 |
1458 |
623 |
1037 |
五、乡镇卫生院并周转宿舍
根据“十三五”健康扶贫工作储备项目要求,推进健康扶贫事业发展,实现精准扶贫方略。将归义镇卫生院、罗江镇卫生院、汨罗镇卫生院、屈子祠镇卫生院、三江镇卫生院、神鼎山镇卫生院并周转宿舍,2016-2018年完成各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
六、村卫生室建设
支持乡镇区划改革后的建制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新建100个村卫生室,原则上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的地点,或与村部共建,由村委会无偿提供建设用地,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到2020年底,新建村卫生室7000m2。
七、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6人的配置目标,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各达到2.0人。以此为基础,分级核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三至五年内按核定编制补充卫生技术人员。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根据实际需求,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每千人服务人口配备1.4人的标准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人服务人口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每千人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在本市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8%,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6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量300万立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增加37.1万立方米。楠竹蓄积1100万根,比十二五期间增加72万根。林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5亿元。实现生态原生态,产业基地化,产品商品化,林区工业化,村庄园林化,城镇公园化,农田、道路林网化,工作标准化,服务网络化,最终实现生态、产业双赢。
二、战略布局
汨罗市林业发展总体布局大致为“一条带、二大类、二个片、三层次”。一是将107国道沿线定为重点林业产业开发带;二是实行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经营,将汨罗江两岸、向兰水库、玉池山体重要水源区及36度以上生态脆弱地段划为生态公益林区实行严格封山禁伐保护,其它区域划为商品林,加大流转开发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林地的产业增值;三是以汨罗江为界,划分两个不同特色的区域,江北片为高效林业综合开发区,重点发展工业原料林、苗木花卉、油茶、吴茱萸、水果、庭园林业和松脂生产与加工、木材综合加工利用。江南片为林产工业贸易区。重点发展楠竹、油茶产业基地和家具企业、楠竹加工企业、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及林产品市场建设。四是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将商品林的发展分三个层次作垂直布局,即低山丘陵区,海拔170-400米,以发展杉木、珍贵树种、楠竹为主;低陵岗地区,海拔约80-200米,以发展油茶、吴茱萸等经济林为主;低岗平湖区,海拔约29-100米,以发展湿地松、杨树等工业原料林和苗木花卉为主。
三、重点建设项目
1、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生态公益林建设重点是“一江五路五景点”, “一江”即汨罗江,“五路”即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复线、武广高速铁路,“五景点”即屈子文化园、任弼时故居、玉池山南岳行宫、八景森林公园、神鼎山森林公园,实施全面管护,完善公益林管理制度,调理林分结构,提高公益林森林质量与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十三五“期间,我市的生态林建设将完成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建设23.6044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建设4.2995万亩。
2、油茶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
依据我市现有油茶林生产的状况,依托湖南欧投油茶发展项目,着力改造和培育好现有油茶林资源,采用先进栽培技术,在立地条件好、交通方便的区域,集中连片推广种植良种油茶,提高林地生产力,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林收入。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油茶丰产林新造10000亩,抚育改造10000亩建设任务,并完成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
3、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国家已经正式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到“十三五”期末,全国将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4240万亩,重点安排在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保护区,严重沙化地区,我市在“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并上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5万亩,重点布局在玉池山体、智峰山体、神鼎山体、飘风山体、湖鼻山体等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汨罗江干流两岸重要水源保护区域。
第八章 社会保障脱贫一批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十三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三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计划“十三五”期间建立市、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组织实施好农民安居工程建设,基本消除农村无房户、茅草房和地质灾害区危险房,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市、乡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在十三五期间,使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汨罗打下良好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市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9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
三、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力争未来五年,达到双拥模范(县市)标准,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面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十三五期间,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建成复员退伍士兵管理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制定社会福利事业相关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福利机构,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逐步形成高、中、低多种档次并存的福利机构建设格局,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以养老服务、孤儿养育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实现社会福利服务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收养等孤儿养育政策,继续实施“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在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福利事业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彩票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福利事业发展资金,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使全市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在十三五期间,将全市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三无”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全额救助。实施百岁老年津贴政策,推行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政策,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
3、积极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力度。进一步理顺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建设和队伍建设,拓展发行空间,积极探索新的发行方式,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电脑彩票销售每年保持增长15%。
第九章 着力提升贫困村发展能力
一、交通建设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实施贫困地区“窄路加宽”、通村组路建设、“村村通班车”、“平安放心”等工程。全市贫困村改扩建村级公路109.18公里,计划投入3275.4万元。建立村组道路维护机制,安排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
二、水利建设
通过完善和采取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和工程管理措施,着重解决现有水利工程的防洪保安问题、城乡排涝问题、水污染问题、水资源高效利用问题、农田灌溉问题、农村电站问题、水体流失问题和水生态环境问题,使防洪保体系安明显增强;水旱灾害明显减轻;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明显提高;水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控制;水功能区域水质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水土流失现象明显消退;农村水电效益明显增强;水利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我市区域水利朝着生态水利、现代水利、可控水利和民生水利的方向发展。
1、在防洪方面,全面提高防洪工程的防洪要求,使10年一遇的堤防达标率达到60%,20年一遇的堤防达标率达到70%,50年一遇的堤防达标率达到100%;完成144座一般小二型水库和17座中型水闸的除险加固工程任务;
2、在治涝方面,城区的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1日最大降雨1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对于垸区的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3日最大降雨3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对于小巴垸和低洼地的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3日最大降雨3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
3、在水资源控制方面,总量控制在6亿m³,其中现有水源工程水量提高10%,使之达到4.86亿m³,新增水量1.14亿m³;
4、在农村安全饮水方面,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所有项目,解决42.75万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使乡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乡村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5、在河道治理方面,10条主要河道治理率达到50%;
6、在农田水利工程方面,全面提高农田水利用系数,使灌溉渠系工程的水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
7、在水土保持方面,基本消除水土流失现象,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达到110k㎡ ;崩岗200处全部得到有效治理;改造坡耕地面积2.3万亩。
8、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要进行水功能区划分,要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设行为,要在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尤其是人为污染要大力控制,要提高有效水资源的利用率,避免浪费现象;要搞好重点水源地的植被生态修复和岸坡稳定;做好水土保持和升天保护区的封禁管护工作,使之不造成次生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水生态与环境敏感区的开发行为,打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美景和亮点,形成人水和谐、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搞好553个水生态环境监测点;抱回现有蓄水工程的水域面积62.78k㎡ ,内湖、哑湖和洞庭湖区水域面积128.2k㎡ ,治理河网水系面积40k㎡ ,使我市的水源水质控制在Ⅲ类标准以上;自然保护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面积达到40%以上,约40k㎡ ;
9、在农村小水电方面,搞好现有9处26台套5530kw的机组改造和安全生产工作,对车对河、白沙河、罗江、白水江等四条河流进行梯级开发,并在对汨罗江进行综合治理时,适当考虑水力能源建设问题,以增加我市的绿色能源的利用率。
三、能源建设
积极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电力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电网一体化,加强重点输变电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现无电地区电力全覆盖,城乡用电通网同价。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电光伏农业。大力推进绿色能源建设,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新建水电站12座,改扩建水电站24座。
四、通信和信息化建设
推进城市光纤接入,推动光纤到社区、达乡镇、通行政村,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宽带通信网建设。推进农村“三网融合”,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和所有行政村通宽带。加速实现无线通信信号全覆盖,消除自然村、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通信盲区。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延伸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服务,大力发展和提升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地理信息、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服务能力,建立基本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增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通信能力。
五、环境卫生整治
实施环境整治“6+1”行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炉灶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企业,加强PM2.5监测、预警、数据发布工作。实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抓好重点行业、城镇生活污水、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区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加强对小街小巷、“七溪”和“七张”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垃圾清理,搞好澧水河面漂浮垃圾处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噪声整治。实施群众性绿色创建专项行动,成功创建为生态区。实施村居家庭清洁行动,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努力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稳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充实力量。在乡镇成立扶贫工作站,明确扶贫开发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扶贫工作。
2、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实行市级领导联系贫困村,相关市直部门联系贫困村做好扶贫工作,各乡镇要发挥驻村帮扶工作主导作用,对全市40个村实行驻村帮扶全覆盖。
3、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资金项目支持,积极参与驻村帮扶。抓好市直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贫困户工作,确保所联系贫困户当年脱贫。乡镇、村要做好组织带领群众实施扶贫项目、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帮助贫困村编制规划、协调资金、动员引导干部群众开展脱贫工作。
4、实行重点工作部门牵头负责制。将本规划明确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市直单位,做到每项工作都要牵头单位负责抓落实。教育脱贫工程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抓落实;劳务脱贫工程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抓落实;移民搬迁脱贫工程由市发改局牵头负责抓落实;创新创业脱贫工程由区委统战部牵头负责抓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抓落实;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抓落实;低保兜底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抓落实;大病大灾救助工作由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抓落实。省定贫困村脱贫工作由市扶贫办牵头负责抓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
1、扎实推进金融产业扶贫。切实打通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通道,重点推进以小额信贷为主的金融产业模式,要在在2016年正式面向贫困户启动发放,实现金融资本与产业紧密结合、无缝对结。
2、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抓好项目库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项目对接,争取有关政策资金支持,确保每年向上争取的项目和资金都有较大幅度增加,保证脱贫攻坚需要。
3、整合部门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在市级层面对各部门项目资金进行捆绑集中使用,优先保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中规划的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所需,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4、成立扶贫开发协会。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类资源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引导和教育脱贫主体克服依赖思想,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积极筹资出力参与扶贫攻坚。
5、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维护群众利益“十不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腐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从严惩处。进一步加大公告公示力度,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推进机制。
1、科学识别对象。借鉴“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不有读书郎”经验,以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生产生活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等方式整户识别农村扶贫对象。
2、实行动态管理。对经过各种帮扶措施扶持、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线的扶贫对象以及建档立卡户中当年死亡、嫁出的人口等确定为脱贫对象,对因灾、因病、因学、因残等返贫的对象按照相应程序纳入建档立卡,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3、建立台帐制。各级各部门分别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台帐和贫困人口帮扶台帐,对上级下达的减贫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逐户落实帮扶责任、扶持措施及具体项目,实现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
4、实行调度制。建立“月报告、季自评、半年总结、年终结帐”工作制度,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5、严格考评制。把扶贫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目标,明确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退出标准,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督查,对每年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
6、落实问责制。对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追责问责,视情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免职、降职等措施进行相应处理。
(四)强化舆论引导。
1、注重典型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红网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和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和推广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扶贫事业,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2、加强扶贫日宣传。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采取开辟专栏、组织专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弘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真正使活动达到造声势、广宣传、入人心的目的。
3、实行宣传奖励政策。出台扶贫开发新闻稿件奖励办法,根据稿件质量和媒体所属层级,对及时报道扶贫开发新举措、新成就和新经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开展新闻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促使更多的扶贫稿件上大报、上头条、上联播,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