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岳阳市汨罗市洪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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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汨罗市洪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岳阳市汨罗市洪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汨罗市洪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汨罗市洪源河三江镇段15km及其集雨区域

建设单位

汨罗市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创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739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汨罗市洪源河三江镇段15km及其集雨区域,建设洪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包括雨污分流系统工程、湿地修复工程、农田退水生态截污工程及河道清理治理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堤岸整治等涉水工程,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围堰分区清淤,设置防泥幕帘,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严禁施工废料、垃圾等进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汽车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切实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强化清淤作业管理,确保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及时将清淤底泥运输至底泥干化池,运输车辆全封闭、防渗漏、限速行驶,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和交通拥挤的线路,尽可能减少恶臭的排放时间和空间。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制定施工噪声管理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和物料运输装卸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要求。

4、规范固体废物暂存处置。开挖管槽的多余弃土用于周边土地平整绿化,底泥干化后送砖厂制砖,河道垃圾送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底泥干化池拆除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覆土复绿,拆除产生的卵石外售作建筑材料、土工布和HDPE膜等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规范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底泥干化场等,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恢复良好。建立健全洪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工程运行期内,需定期清理河道垃圾和废弃物收集池固废,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