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0年12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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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0年12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古培镇古培集镇污水处理站(100m3/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白水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长乐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弼时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桃林寺镇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新市镇集镇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镇集镇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7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古培镇古培集镇污水处理站(100m3/d)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古培镇双凤村培塘8组与古培塘村于临8组交界处

建设单位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559.6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在汨罗市古培镇双凤村培塘8组与古培塘村于临8组交界处建设汨罗市古培镇古培集镇污水处理站(100 m3/d)建设项目。建设污水管网6120米(镇政府所在地区域接入汨罗市城区污水管网,设计污水干管长度为2205米,古培集镇接入古培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干管长度为3915米),厂内建设污泥处理中心(汨罗市乡镇污水厂污泥集中处理中心),设计日处理脱水污泥量33.785吨/日(含水率为98%),日产脱水污泥量1.69吨/日(含水率60%)。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古培集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设计污水处理规模近期(2022年)为100立方米/日,远期(2030年)为150立方米/日,本次仅针对近期工程(100立方米/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1672.8平方米,主要采用“格栅+平流沉砂+调节+AAO一体化设备+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关山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管道布线,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平面布局,在污泥处理设备上安装集气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加强厂区厂界绿化,栅渣、污泥及时清运,调节池等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贮泥池定期施用药剂除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3、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规范建设排污口和流量在线监测设备设施。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关山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区域的防渗漏工作。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表5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固废暂存、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处理后的污泥就近送制砖厂综合利用,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和时间,防止污泥运输过程造成二次污染。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紫外灯管属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站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2.2吨/年、氨氮≤0.3吨/年。

 

 

 

 

 

项目名称

汨罗市白水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白水镇越江村李公桥组

建设单位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845.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汨罗市白水镇越江村李公桥组原白水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汨罗市白水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改造现状雨污合流管1.645千米,新建污水收集管道5.08千米,主要用于收集处理白水镇集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本次提质改造设计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在“预处理+AO+化学除磷”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管道布线,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平面布局,加强厂区厂界绿化,栅渣、污泥及时清运,调节池等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贮泥池定期施用药剂除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规范建设排污口和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设施。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水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做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区域的防渗漏工作。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固废暂存、转运、处置管理台帐。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由专用罐车转运至古培镇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中心规范处置,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和时间,防止污泥运输过程造成二次污染。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站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27.4吨/年、氨氮≤2.8吨/年。

 

 

 

 

 

项目名称

汨罗市长乐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长乐镇海山村

建设单位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1759.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在汨罗市长乐镇海山村原长乐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汨罗市长乐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改造现状雨污合流管14.060千米,新建污水管道2.941千米,主要收集处理长乐镇集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5630平方米,本次提质改造设计规模为1000m3/d,处理工艺在“预处理+人工快渗”上增加“AAO+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管道布线,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平面布局,加强厂区厂界绿化,栅渣、污泥及时清运,调节池等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贮泥池定期施用药剂除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规范建设排污口和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设施。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沙河。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做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区域的防渗漏工作。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固废暂存、转运、处置管理台帐。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由专用罐车转运至古培镇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中心规范处置,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和时间,防止污泥运输过程造成二次污染。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站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8.3吨/年、氨氮≤1.9吨/年。

 

 

 

 

 

项目名称

汨罗市弼时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弼时镇弼时村杨家组

建设单位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752.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汨罗市弼时镇弼时村杨家组原弼时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汨罗市弼时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道4.52千米,主要用于收集处理弼时镇集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本次提质改造设计规模为1000m3/d,处理工艺在“预处理+人工快渗”上增加“AAO+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管道布线,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平面布局,加强厂区厂界绿化,栅渣、污泥及时清运,调节池等恶臭产生单元加盖密闭,贮泥池定期施用药剂除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规范建设排污口和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设施。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沙河。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做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区域的防渗漏工作。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固废暂存、转运、处置管理台帐。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由专用罐车转运至古培镇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中心规范处置,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和时间,防止污泥运输过程造成二次污染。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站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8.3吨/年、氨氮≤1.9吨/年。

 

 

 

 

 

项目名称

汨罗市桃林寺镇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

汨罗市桃林寺镇集镇

建设单位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49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汨罗市桃林寺镇集镇内建设汨罗市桃林寺镇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主要用于收集桃林寺镇集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现状雨污合流管改造为污水管1347米,新建污水管道3151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高度重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管道布线,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作业场地、表土堆放区等土壤裸露区域应采取避洪、护坡、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施工完成后的生态恢复工作,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蓝天保卫战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通过采取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清洗车辆等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渣土、物料等应使用尾气达标车辆运输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遗撒、扬尘等造成环境污染。强化沿线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附近路段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避免降雨期间施工,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车辆设备冲洗水等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作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优化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车辆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就地资源化利用,无法利用的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配备环保管理巡检人员,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项目名称

汨罗市新市镇集镇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

汨罗市新市镇集镇

建设单位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3244.2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在汨罗市新市镇集镇内建设汨罗市新市镇集镇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道18554米,主要用于收集新市镇集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高度重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管道布线,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作业场地、表土堆放区等土壤裸露区域应采取避洪、护坡、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施工完成后的生态恢复工作,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蓝天保卫战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通过采取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清洗车辆等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渣土、物料等应使用尾气达标车辆运输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遗撒、扬尘等造成环境污染。强化沿线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附近路段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避免降雨期间施工,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车辆设备冲洗水等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作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优化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车辆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就地资源化利用,无法利用的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配备环保管理巡检人员,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项目名称

汨罗镇集镇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汨罗镇

建设单位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849.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在汨罗市汨罗镇集镇内建设汨罗镇集镇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道3725米,主要用于收集汨罗镇集镇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高度重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管道布线,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作业场地、表土堆放区等土壤裸露区域应采取避洪、护坡、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施工完成后的生态恢复工作,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蓝天保卫战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通过采取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清洗车辆等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渣土、物料等应使用尾气达标车辆运输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遗撒、扬尘等造成环境污染。强化沿线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附近路段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避免降雨期间施工,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车辆设备冲洗水等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作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优化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车辆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就地资源化利用,无法利用的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配备环保管理巡检人员,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