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3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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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3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皓天环保砖厂年产4000万块环保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6万吨、新能源电池1.5万吨、废手机电池0.1万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2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皓天环保砖厂年产4000万块环保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桃林寺镇石桥村石许片

建设单位

汨罗市皓天环保砖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在汨罗市桃林寺镇石桥村石许片,建设年产4000万块环保砖项目。该项目主要以页岩、煤矸石、建筑渣土等为原材料,经过破碎筛分、搅拌陈化、挤出成型、切坯码坯、隧道窑焙烧等工序生产空心环保砖,占地面积约69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23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道路、作业区域地面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物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采取顶棚、围挡、覆盖等防扬散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生产车间封闭,破碎、筛分、搅拌设备密闭作业。隧道窑焙烧废气须全面收集,经双碱法碱液喷淋塔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60米高烟囱排放。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全面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确保周边水环境安全。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清洁生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把原料关,禁止使用粘土和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污泥或淤泥等作原料,禁止私采滥挖页岩资源。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7.4t/a、NOx≤6.7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汨罗市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6万吨、新能源电池1.5万吨、废手机电池0.1万吨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天立路18号

建设单位

汨罗市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天立路18号,租赁湖南合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年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6万吨、新能源电池1.5万吨、废手机电池0.1万吨项目,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须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 37281-2019)相关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电池种类及数量进行收集和贮存,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池禁止露天堆放,在车间内进行装卸作业,车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采用人工或移动式吸尘器进行清扫,不得产生清洗废水。规范建设厂区雨水收集设施,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和表4中三级标准及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重金属污水管网排入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间封闭管理,及时清扫地面积尘,配备排风换气系统,确保良好通风。废铅蓄电池电解液泄漏废气须经硫酸雾收集设施处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收集的电解液、废抹布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