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11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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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11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种繁育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种繁育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罗江镇群英村、嵩山村

建设单位

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3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1万元),在汨罗市罗江镇群英村、嵩山村建设原种繁育基地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为2栋8层多功能猪舍,配套辅助及环保工程等,常年存栏母猪7200头、公猪364头,年出栏保育猪108000头、种猪68218头、肉猪3782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畜禽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不外排。猪舍采用干清粪方式,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后,与猪尿液、猪舍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等统一收集至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固液分离+水解酸化+一级A/O+二级A/O+物化沉淀+臭氧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600立方米/日,配套建设1座调节池(5000立方米)和2座暂存池(10000立方米/座)。污水处理站尾水须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水田作物类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 2001)表5标准、《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表1中其他肥料类标准后,严格按照《尾水消纳方案》进行林地和农田灌溉消纳。按照“分区防控”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雨、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恶臭源头控制,通过改进饲料配比、及时清粪、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或覆膜、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产生。猪舍废气全面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风楼排放。洗车烘干房液化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 2001)表7中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猪舍和污水处理站边界外200米范围内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物。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应急处置状态下的分娩废物和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固体粪污、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并用于堆肥车间制作有机肥半成品,产品执行《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表1中其他肥料类标准。防疫废物和废消毒剂包装物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落实自行监测相关要求,实时关注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如出现区域环境质量下降趋势,应迅速排查原因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