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3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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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弼时镇家家乐卫浴厂年产30000个卫浴盆建设项目,现就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000个卫浴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湄江村坪上组

建设单位

汨罗市弼时镇家家乐卫浴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弼时镇家家乐卫浴厂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弼时镇湄江村坪上组原画眉砖厂闲置场地,建设年产30000个卫浴盆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碳酸钙粉、胶衣、固化剂、清洗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喷胶衣、投料、混料、浇筑、脱模、切割、打磨、包装等工序生产卫浴柜。项目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饱和聚酯树脂、胶衣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密闭储存,采用管道方式输送至生产设备或在封闭负压车间内装填至生产设备内,搅拌机密闭作业。喷胶衣、混料、浇筑、清洗、脱模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采取整体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碳酸钙粉投料、切割、打磨等产尘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采取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方式处理,车间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排放标准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和抹布、废包装(固化剂、清洗剂、脱模剂等)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的清洗剂质量需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须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活性炭。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2t/a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