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11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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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种繁育基地项目重大变动湖南省中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汨罗市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二期)建设项目,2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种繁育基地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岳阳市汨罗市罗江镇群英村、嵩山村

建设单位

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种繁育基地项目选址位于汨罗市罗江镇群英村、嵩山村,规划建设2栋8层多功能猪舍及相关配套设施,常年存栏母猪7200头、公猪364头,年产仔猪180000头,年出栏保育猪108000头、种猪68218头、肉猪3782头。原项目于2022年11月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关于湖南悦烨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种繁育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汨环评〔2022〕065号),并于当年启动部分工程建设。本次环评文件报批时,原项目1#猪舍、1#综合房、1#洗车烘干房以及污水处理站仍在建设中,其余工程内容尚未动工。基于生产安全和极端情况下供热保障等方面考虑,建设单位在保持原项目养殖规模、主要生产工艺和粪污处理处置方式不变情况下,拟取消原项目2栋洗车烘干房的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燃烧器装置和2个无害化处理车间的电加热装置,同时在2栋洗车烘干房各新增1台3t/h的热风炉、2栋猪舍各新增2台5t/h的热风炉(一用一备)、2个无害化处理车间各新增1台3t/h的导热油炉,所有新增的供热装置均采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并在厂区内新增1个20000立方米容积的废水暂存池。项目总投资3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占地面积约486.83亩。因本次建设内容调整涉及项目重大变动,建设单位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环评文件及批复即日起不再执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采取硬化进场道路、洒水抑尘、硬质围挡、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修施工尽量选用水性油漆等环保型材料,加强通风,减少装修废气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畜禽粪污和生活污水全部资源化利用,不外排。猪舍采用干清粪方式,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后,与猪尿液、猪舍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等统一收集至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固液分离+水解酸化+一级A/O+二级A/O+物化沉淀+臭氧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600立方米/日,配套建设1座调节池(5000立方米)和3座暂存池(400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尾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相关标准要求后,按照《尾水消纳方案》进行林地和农田灌溉消纳。采取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防雨防渗防溢流、固体废物规范贮存等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栋猪舍、2栋洗车烘干房和2套无害化处理系统配备的热风炉和导热油炉均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燃烧废气分别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通过改进饲料配比、及时清粪、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或覆膜、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产生。猪舍、堆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废气全面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风楼排放。热风炉废气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类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7中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强噪声作业特别是生猪装运时间,进一步加强场区和周边的绿化,确保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应急处置状态下的分娩废物和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固体粪污、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并用于堆肥车间制作有机肥半成品,产品执行《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表1中其他肥料类标准。防疫废物和废消毒剂包装物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的要求规范暂存,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饲料组分中重金属、抗生素、生长激素等物质的添加量,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环境安全。猪舍和污水处理站边界外200米范围内为卫生防护距离,不得规划新建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物。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5.3t/a、NOx≤4.5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湖南省中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汨罗市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古培镇南环村22组

建设单位

湖南省中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中楚兴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湖南省中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汨罗市古培镇南环村22组,于2021年5月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关于湖南省中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汨罗市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汨环评批〔2021〕028号),并于2023年8月完成项目阶段性竣工(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机制砂石骨料和免烧砖项目)环保验收。为适应市场需求,该公司计划扩大经营范围,拟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在原项目场地内保留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机制砂石骨料和免烧砖项目,同时建设汨罗市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河道清淤淤泥、工程废弃土、水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给料、滚筒筛洗、人工分拣、破碎、搅拌研磨、脱水、砂石分离、细砂回收、搅拌清洗、二次脱水等工序生产砂石骨料产品(16.4万吨/年)。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在厂内综合利用,场地冲洗废水、破碎降尘废水、生产废水等经沉淀压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隔油、化粪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浇灌,不外排。本项目采取涉水设备设施防渗防溢流、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物料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和定期喷雾等措施降尘抑尘,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并限速行驶、运输物料覆盖防遗撒、厂内运输道路硬化并实时洒水清扫,物料先喷雾增湿再装卸。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生产车间封闭作业;破碎、滚筒筛洗、搅拌研磨等均采用湿法工艺,地面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淤泥堆场定期喷洒除臭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依托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对产生的固废进行规范暂存。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禁止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禁止私采烂挖土砂石等矿产资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全面落实抑尘、降尘措施,淤泥堆场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粉尘(扬尘)和恶臭污染物排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