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30日在汨罗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夏伟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常务委员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58万元,占预算的81.3%,比上年下降11.4 %。其中,地方收入95157万元,占预算的84.7 %,比上年下降12.4%;上划中央收入45535万元,占预算的69.7%,比上年下降14.7%;上划省级收入13266万元,占预算的114.2%,比上年增长1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税收115160万元,占收入比重为74.8%,较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分级次,本部70367万元,占预算的67.7%,比上年下降31%,园区61590万元,占预算的91.5%,比上年增长24%,乡镇22001万元,占预算的122.2%,比上年下降1%。分部门,国税76961万元,占预算的97.1%,比上年增长20.3 %,地税45056万元,占预算的75.1%,比上年下降23.6 %(主要是“营改增”改革部分收入缴入国税),财政31941万元,占预算的63.9 %,比上年下降37.1%。
2、支出情况。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共计333089万元,较上年减少1119万元(减支主要原因是地方收入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具体预算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7952万元,国防192万元,公共安全15508万元,教育60515万元,科学技术49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574万元,医疗卫生48476万元,环境保护671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276万元,农林水事务50425万元,交通运输854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7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027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154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0万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56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13万元,其他支出35万元。
3、平衡情况。2016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1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893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79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738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1482万元(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债券收入108982万元),从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3879万元,财政收入合计452149万元。公共财政支出3330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9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0898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685万元,支出总计452149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99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82万元,上年结转128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159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0815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5323万元,上解上级10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8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159万元,结转下年8685万元,支出总计10815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72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3599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4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19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350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77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24万元。社保基金支出8523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3590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67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94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13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69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5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30万元,社保各项基金当年收支结余848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由于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当年未向财政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所以未发生相应支出。
二、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致力于稳增长、优结构、促改革、抓规范、优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税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1、精准施策,确保收入质量稳步提高。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的财税形势,坚持从精细征管中挖掘税源,从挤干水分中提升质量,从消化包袱中消除隐患,努力做实财政收入。一是坚持勤征细管。密切关注经济形势,把控再生资源重点税源监控,加强营改增改革分析,提高税源预测准确率,牢牢把握收入主动权;通过开展税源清理查补大量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税款入库。二是坚持做实财政收入。以挤干收入水分为手段,大幅压减非税收入规模,全年完成非税收入38798万元,占财政总收入25.2%,较上年下降7.3个百分点,调低财政总收入规模,较年初预算短收353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40万元。三是坚持消化历史包袱。过来为了完成财政收入任务,采取了延迟退税的非常措施,导致积压应退税数额较大,不仅虚增了财政收入,同时给财政资金带来了很大的风险。为了消除隐患,2016年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果断措施,将历年累计应退未退税包袱基本全部消化,全年实现资源综合再利用退税45130万元。
2、精准发力,支持市域经济转型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财力配置,确保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一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28万元;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本级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下达到各部门单位执行;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审批拨付手续。因盘活存量资金及推进预决算公开等有关政策措施成效明显,我市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并获得省财政厅绩效考核奖励450万元。二是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业创新、再生资源“征七返三”等上级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园区再生资源发展地方优惠政策,本级财政全年筹措企业奖励扶持资金31326万元投入园区;大力推进“营改增”重大改革任务的完成,切实减轻企业税负。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兑现惠民政策,拨付离退休人员离退费提标1360万元,离退休及在职死亡抚恤费提标1349万元,教师十三个月绩效1249万元,2015-2016年乡镇教师工作补贴2647万元;兑现重点项目,安排拨付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768万元,清退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591万元,芦苇种植合同解除补偿1464万元;加大“三农”投入,拨付精准扶贫资金1037万元,农村环境整治500万元,粮食生产奖补300万元,“一事一议”补助资金1996万元,村级运转经费2828万元;加强教育投入,拨付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改造资金3157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208万元,贫困学生资助405万元,职业教育免学费1000万元,民办教师困难救助250万元。四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本级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配套362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3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757万元,低保优抚救助945万元;共投入1229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改革;做好飞地工业园区失地农民参保落实工作,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五是大力争取上级支持。财政部门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新增9938万元,争取新增和置换债劵资金18.59亿元。
3、精准聚焦,推进财税改革向纵深发展。顺应改革大势,破立并举、主动有为,加快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进一步激发财税发展活力。一是国地财三家深度融合。以“营改增”为契机,借助罗城财税所、公开办税大厅等平台,明确国地财具体合作内容,实行“互派人员、协同合作”的国地财联合办税模式。二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充分调研乡镇财政现状,调整完善新一轮市对乡镇财政体制,稳妥推进新老财政体制有效衔接;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制度改革,全方位监控财政支出行为。三是全力配合公务用车改革。按照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涉改车辆的处置办法,并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与差旅费制度衔接等工作,确保车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加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4、精准监管,不断健全财税运行体系。把加强监管作为财税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覆盖财税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防范财税运行风险。一是重检查、抓管理。全年累计对586家企事业单位和12家公办医院的会计信息质量、财务收支情况、“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资金4800多万元,追缴入库财政资金819.7万元。二是重绩效、强监督。完善《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实现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督全覆盖,对市本级3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全部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同时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营改增”、清理收费等政策减收较大,财政收入增长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快,支出需求与财力增长差距大,财政收支平衡难。审计也指出了预算管理、财税改革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今年我们将在强化管理举措的同时,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上着力,加强源头防治。一是巩固做实收入成果。将乡镇财税收入按实征收,将非税收入按实入库,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二是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继续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统筹力度。逐步提高项目预算投资评审覆盖率,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及时批复、下达预算。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各类资金统筹使用。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一般公共预算扩展至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评价范围,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全面清理整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合理确定项目范围和边界,严格控制PPP项目支出责任规模,切实防范隐性政府债务风险。五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推进财政内控建设,开展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强化乡镇财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