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采纳审计建议规范乡镇财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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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至10月,汨罗市审计局派出3个审计组对全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前的原31个乡镇负债规模、财政收支、“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审计发现,31个乡镇普遍存在负债规模及还债压力大、违规引税垫税、支出发票不合规、大额付现等问题,个别乡镇还存在重复列支、骗取套取财政敌资金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取消乡镇税收任务,规范税收秩序;加大对乡镇财力倾斜,保障乡镇基本支出;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强化乡镇债务管理,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乡镇财务管理,规范乡村财经秩序等审计建议。

汨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从11月份开始组织财政部门和各乡镇认真进行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出台了《汨罗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建立,两直达”,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乡镇收入直达国库和财政专户,乡镇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从而进一步规范乡镇账户设置、规范市乡联网、规范支付计划审批管理、规范收入收缴程序、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二是制定了《汨罗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划分市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配置市乡财权;优先保障乡镇工作人员、办公等基本支出及重点民生专项支出,努力平衡乡镇之间的财力差异,加大市级对乡镇的财力倾斜;取消乡镇指令性税收任务,将财税计划下达到各征收部门;锁定乡政府存量债务,规范融资举债机制,督促乡镇逐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三是启动了对乡镇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切实减轻乡镇债务还本付息压力。

四是加大了违纪违规处理力度。市纪委针对审计移送的2起案件线索,对乡镇政府工作人员3人予以纪律处分。市财政局针对审计移送的1起案件线索,对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1人予以行政处分。

(汨罗市审计局 周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