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发〔2018〕10号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罗市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34号)精神,为夺取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大胜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念,按照“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总要求,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努力构建“规划引领布局美、融合发展产业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宜居宜游生态美、健康文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着力打造生态环境友好、地方特色鲜明、村村宜居宜业、人人共享发展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特色”要求,对班子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进行重点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对基础条件一般的村,从实际出发,抓好改水、改路、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绿化、道路亮化、庭院美化、“一村一品”、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开展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对基础条件较差的村,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帮扶力度,逐步开展新农村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60%的村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尊重群众意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一事一议”、筹工筹劳等方式,积极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美好家园,真正做到建设依靠农民、成果农民共享。

(二)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的要求,避免盲目性,重点支持镇政府所在村和区域中心村建设,使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各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历史文化等基本条件,彰显地域特色,形成“一村一品”。充分发挥示范村带动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坚持各方参与。坚持乡村为主、财政奖投、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农民运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作用,广泛动员企业老板、在外成功人士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带动社会投资热潮,形成财政引领、市场拉动、政策驱动、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四、组织领导

成立汨罗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朱平波任政委,副市长吴高明任组长,市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扶贫办、规划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业局,由李银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同时,各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目标任务

(一)继续做好白水镇申报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整域推进试点镇工作。

(二)重点支持罗江镇黄市村、白塘镇马厅村、桃林寺镇东塘村创建2018年度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按照《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17〕121号)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力争2018年度成功推荐申报1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2018年,计划在全市打造汨罗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30个(每镇2个)、秀美屋场100个(每镇5个以上)、秀美庭院1000个,评选汨罗市美丽乡村建设模范村15个,并推荐申报岳阳市美丽村庄3~5个。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申报阶段(2018年1月1日~2月28日)

由市农业局制定汨罗市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各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每镇初选2个行政村申报2018年度汨罗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经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准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1日~10月31日)

各示范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规划,按要求填写好示范创建村重点建设任务计划表,每月25日前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当月工作进度,建立工作台账。所有施工项目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12月31日)

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汨罗市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考评验收评选办法》,对各考核村进行年终考核验收。

七、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打造标准

完善产业发展、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电力改造、规范建房、拆除“空心房”等规划,并严格按规划执行,加快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大力推进“两鼓励”(鼓励美化庭院、鼓励绿化家园),全面实行“两禁”(禁陈规陋习、禁破坏生态),持续推进“两控”(控建、控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鼓励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新型节能路灯,加大农村“三网(通信、广播、互联网)”建设力度,实现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二)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根据各村实际,立足资源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村一品”。强化绿色、健康理念,加快土地流转,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旅游产业,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空心房”集中整治

按照《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16~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汨办发〔2017〕8号)和《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农村“空心房”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函〔2018〕2号)精神执行。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健全村级组织,创建“五好”班子,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完善村规民约、组织生活、议事规划、互助资金管理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治陋习、树新风”行动,实行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建立文明新风理事会,制定文明公约。加强社会治理,杜绝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聚众赌博、买卖地下“六合彩”等违法行为。组织村支部书记参加培训学习,拓宽视野,深化教育。结合科技、卫生、文明、法律等下乡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八、保障措施

(一)加大帮扶力度

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黄市村、马厅村、东塘村)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联点,全年召开美丽乡村建设专题工作会议4次以上。各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分别由市级领导联点,并安排2~3个市直单位帮扶,所在地镇党委书记、镇长包村,责任到人,定期调度,跟踪到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大户、社会知名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二)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黄市村、马厅村、东塘村)由市财政当年度每村投入不少于30万元,镇财政当年度投入15万元以上,村民自筹55万元以上,当年建设项目总投资必须达100万元以上。汨罗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以奖代投资金提高到每村4万元,秀美屋场每个5000元,部门帮扶资金全年不低于5万元,岳阳市美丽乡村建设创建村在此基础上再增加4万元。二是加大涉农项目资金倾斜力度。村级公路建设、规范建房、国土整理、危房改造、小农水、农村沼气以及精准扶贫等有关涉农项目优先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倾斜。

(三)加大督查力度

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市级综合绩效考评范围,严格实行考核评分。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全年进行半年度初评和年终考核验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