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汨罗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在市水务局召开,就河长制工作对市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负责人以及来自各个乡镇的负责河长进行集中培训,解读河长制产生背景、实行内容和目标任务,明确全市各级河长的具体责任。
河长制是针对当前河湖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举措。河长制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履行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河流管理。各级河长具体负责责任河段内的淤积、岸线保护、水土保持、河流周边排污、乱倒垃圾、周边违章建筑、河道内违规乱采、黑臭水体、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情况。
目前,汨罗已成立河长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下设4个市级河流河长办,15个镇级河长办。河长针对自己辖区内的河流,实行“一河一档”制度,对每条河流实地勘测,找出存在问题,建立河流档案。各级单位将在5月10日之前完成本市所有河流的摸底建档情况,对于汨罗江、湘江汨罗段将在本周完成摸底建档情况,并分别根据各条河流档案,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认识河长制工作,加强对于河长制的重视;学习相关文件,熟悉河长制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层层发动,让河长制家喻户晓;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河长主体责任;各个负责单位迅速进入工作,加紧对汨罗所有河流摸底,建立各条河流档案;争取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十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