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已确定的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2016年度基准值)为4491元,省社保局近日发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6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通知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参保人员可在两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
按政策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2016年度缴费基数为1796元/月。
此外,基准值发布前后的缴费及待遇计发以及相应的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按《关于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执行。其中,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含调出、退休等)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不再调整,但缴费工资指数应按2016年度基准值计算。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延伸阅读:湖南省2017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湖南省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系统上线运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已在全省正常运行。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两个制度间转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累计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反之则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对于生活轨迹在城乡之间不停转换的农民工来说,可能在同时段或不同时段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他们该如何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缴纳的两种不同样养老保险该怎么衔接转换?3月2日,记者从湖南省社保局了解到,我省职保和城乡居保已经可实现互转,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也随同转移,最大受益者就是农民工群体。目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已在全省正常运行。
缴了4年的城镇职保“打水漂”了吗?
“我现在享受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之前在单位缴的四千多块钱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难道就白缴了吗?”3月2日,记者在湖南省社保局碰上了满怀疑问的彭再明老人。彭再明是长沙市望城县黄金乡廖家坪村村民,此前在湖南某电力公司工作。单位为他办理了养老保险业务,从2008年到2011年4年间个人共缴纳4688.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