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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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
办理单位        道路运输管理局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证20元,教练车营运证工本费每证5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事项办理
前置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颁证与告知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办的驾培机构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驾培机构教学、教练员、学员、培训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以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文本原件;
五、诚信承诺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培训预约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练车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文本原件;
六、拟聘用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练车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者技术职称、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人员除外)原件及复印件;拟聘用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的资格、职称证明、教练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教练车的购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教练车含新购教练车)的《湖南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九、场地驾驶教练场、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教室、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填写《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许可申请表》、《湖南省驾培机构人员情况登记表》、《湖南省驾培机构教练车情况登记表》。
备注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