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审批
办理单位 公路局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湘价费[2002]44号
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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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申请对象 拟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
事项办理
前置条件 一、货物是不可解体的;二、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字(20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与告知
申请材料 一、由申请人填写《湖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二、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技术参数;三、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四、县市)、区、处路政管理部门实地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备注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