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审批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审批

办理单位       公路局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湘价费[2002]44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申请对象       拟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

事项办理

前置条件       一、货物是不可解体的;二、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字(20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与告知

申请材料      一、由申请人填写《湖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二、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技术参数;三、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四、县市)、区、处路政管理部门实地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备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