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港澳侨婚姻
办理单位 民政局
承诺时限 及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申请对象 市民
事项办理
前置条件 汨罗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汨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备注事项 汨罗居民同外国人、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到省民政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