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户口性质变更、更正登记办事指南(集体户口、家庭户口)
办理单位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户口簿8元/册;集体户口簿:20元/册
投诉电话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法定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申请对象 申请户口性质变更、更正登记的公民
事项办理
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上报→分局审核→市局批→变更登记→办结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分局审核,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材料 派出所辖区内集体户口变为家庭户口或家庭户口变为集体户口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依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