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许可对象:拟举办大型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单位
许可条件:
1、申办者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及举办活动的相应条件,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2、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正在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不得申办;
3、个人举办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活动方案和说明;
3、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说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经费:不收费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
(二)时限:
2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时限:8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二)时限:8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告知
(一)岗位负责人:市公安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时限:2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科许可证》第七章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