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请书或委托书上法人及股东签名按指纹。
2. 刻制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2份,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书或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加指模。
3. 刻制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账号、电话、地址复印件2份,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书或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加指模。
4.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各复1份,申请书或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向上级党委或团委加意见加盖上级党章或团章)。
5. 带有部队番号、代号党委会、团工委的印章,必须持有军和相等于军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军官证(交复印件1份)。
6. 刻制工会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书或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加指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并盖上级工会公章。
7. 报关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资格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书或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加指模。
8. 变更单位名称:需工商局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回变更前所有印章办理新印章;变更地址的合同专用章须交回原章,变更法人建议重制新章。
9. 如确需查询印章制作许可证,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加指模,如法人不能亲自办理,则需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和工作单位工作证。
注:上述所提供的资料及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