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部管理 ,确保基金安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请示局党组,由纪检书记、基金监督股牵头,抽调经办机构财务、业务人员为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于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1月8日为期9天对五大险种6大经办机构对2012年全市社保基金管理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严格对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7〕2号),检查了从组织机构控制管理到内部控制结果等6大项150小项,涉及到各个经办程序、各经办人员。各小组的检查结果表明:各经办机构严格实行“一事双岗双审”制度,经办人员无越权办理业务;财务岗位与业务岗位无相互兼任、会计与出纳分设、会计和出纳无相互代办业务,财务与财政、业务部门和银行及时对帐,工作人员在业务经办工作中无直接接触现金,各类收支凭据按规定经审核、审批后方进行信息录入和财务入帐处理;系统操作权限设置符合要求;管理规范,制度措施到位,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