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下称《通知》),经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至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攻坚计划的总目标是,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确保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
在积极推进企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行业集体协商成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
《通知》明确提出,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及工资调整幅度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就表示,解决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形态各异的劳动关系,全总可以区域作为基础,以行业为主体,逐渐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不失为因地制宜的好办法。
早在2011年,湖北武汉市率先出台《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被称为工资集体协商“武汉样本”。
协商工作开展四年来,餐饮行业职工得到实惠,全市餐饮企业一线服务员平均工资从2010年10月的1173元提高到2014年2月的1856元,涨幅近60%。
经过劳资双方几轮激烈协商,今年4月16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14年版)出炉。
依合同规定,武汉市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的1430元(中心城区)和1170元(远城区)提高到1545元和1263元,涨幅8%。在合同有效期内,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7.5%。合同覆盖全市4万多家餐饮企业,40余万职工获益。
集体合同顺利续签,员工工资仍然上涨,但涨幅由去年商定的10%下调至7.5%。这是4年来工资涨幅首次下调。
作为企业方代表、武汉餐饮协会会长刘国梁表示,去年是餐饮行业发展最艰难的一年,盈利的餐饮企业下降了30%,亏损的则增加了20%。2014年,餐饮行业仍处在调整期,工资可以少涨一些。
目前云南、湖南、江西等省市已经对工资集体协商单独立法,北京立法调研正在进行中,全国层面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仍在制定中。
《通知》还指出,将行业集体协商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继续稳妥探索在县级以上区域内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