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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干部加班加点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前期工作

编稿时间: 2014-12-26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1号)决定对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通知要求在2014年12月30日前必须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报批,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对象多,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如质做好申报工作,人社局干部加班加点做好身份核定、经费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