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确保城镇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制度平稳运行和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湘人社发[2014]8号文件要求,今年元月份,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财政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下发了岳人社发(2015)1号文件,对医保住院起付线、封顶线及转院自付比例、大病医疗互助征缴费用及待遇封顶线等做出了相关调整。
文件下发后,实际调整于2月份开始执行,现就新老政策调整情况整理如图,希望能给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帮助。(刘秀)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确保城镇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制度平稳运行和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湘人社发[2014]8号文件要求,今年元月份,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财政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下发了岳人社发(2015)1号文件,对医保住院起付线、封顶线及转院自付比例、大病医疗互助征缴费用及待遇封顶线等做出了相关调整。
文件下发后,实际调整于2月份开始执行,现就新老政策调整情况整理如图,希望能给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帮助。(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