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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收尾

编稿时间: 2016-01-20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历时两个月的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基本完成,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覆盖率达99%以上。汨罗市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从2015年11月开始,在各社区、各乡镇劳动保障站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合和帮助下,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在其户籍所在社区进行集中参保缴费,包括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建制镇居委会的居民及未参加中小学生城镇医保的未成年人。缴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校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已于2015年9月开学时完成。)

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进入人员信息录入、核对阶段,将于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待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参保缴费居民可办理待遇享受时间内产生的费用报销手续。

如参保对象未及时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参保缴费,而想进行补缴的,可到汨新路21号医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因超过了缴费期限,财政预算不再安排个人参保补助资金,补缴人员需同时缴纳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参保的补助资金(320元/人)和个人参保费(120元/人),即补缴参保对象缴费合计440元/人,且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才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