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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汨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公告

编稿时间: 2022-09-30 来源: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未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中共汨罗市委组织部、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2年汨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汨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汨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医院、学校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其他依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转任的应具备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6.具备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工作的经历;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未满1年的;

8.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9.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写《2022年汨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具体地址见附件1职位表)。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推荐表(附件2);

(2)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的《学位认证报告》纸质档一份(含二维码格式),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参加工作年限不足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认定。

(4)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编办和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吸收录用聘用(任)制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组织人社部门及选调单位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开考比例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若报考考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选调单位可向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将开考比例调整为1:1或取消选调计划。

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的2个工作日内申请改报1次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由各选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具体选调方式以职位表为准。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单位纪检监察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选调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分别在本人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拟选调人员不设置试用期。

(七)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违反选调条件情况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相关事项

1、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考试期间,报名人员请及时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的考试信息公告,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电话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选调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附件1:附件1:2022年汨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附件2:2022年汨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附件3: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汨罗市委组织部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