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组织拟定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决算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服务站(社保站)
3、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保中心)
4、市就业服务局
5、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保办)
6、市工伤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7、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8、市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5736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4.26万元,上级拨款收入55311.21万元(社保保障支出),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持平,支出总计5735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降低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所至,降低5.1%,本年结余1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资金收入5736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4.26万元,上级拨款收入55311.21万元(社会保障),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结余1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决算支出总计为57355.4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基本支出2054.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 %(工资福利支出1444.9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72万元),项目支出(社保保障支出)5530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5736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4.26万元,上级拨款收入55311.21万元(社保基金),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持平,支出总计5735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降低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所至,降低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收到财政拨款收入57365.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数为2054.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主要项目支出:2017年度收到财政拨款数为55311.21万元(政策性据实下达到专户),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养老、医疗、就业等而发生的各项基金支出及人力资源专项、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等。
(二)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及具体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决算支出总计为57355.4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基本支出2054.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 %(工资福利支出1444.9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72万元),项目支出(社保保障支出)5530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54.26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3.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301.21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96%%。
3.具体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决算支出总计为57355.4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基本支出2054.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 %;项目支出(社保保障支出)5530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合计378.59万元,占比0.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为34.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38万元,接待批次551,接待人次5276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了21.69万元,一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了3.05万元,二是公务用车减少了18.64万。减少的原因是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车1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如期超额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年底部门收入57365.47万,支出57355.47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55301.21万。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厅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及资料,并在省市财政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具体如下:
1、2017年部门决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决算数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人力资源专项经费。现有人数221人(在职182人、退休39人,遗属10人)。
2、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469人,占目标任务5225人的105%;失业人员再就业3378人,占目标任务3200的106%;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153人,占目标任务990人的116%;积极联系帮助“零就业”家庭,全面实现动态清零;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70人,占目标任务5210人的101%;完成各类培训3822人,占目标任务3750人的102%。新增创业主体3573户,带动城乡就业58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1%。企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25606人,征缴基金11200万元,预计年底将全面完成任务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28人,其中在职14251人,退休5177人。在职人数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27%。征缴基金1.8亿元,占任务数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405185人,占任务数385372的105.14%;社保征缴基金4126万元,完成任务数2970万元的13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41768人,征缴基金9994万元。征缴生育基金29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1093人,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年度筹资3306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26051人,占目标任务26000人的100%,征缴失业保险金478万元,占目标任务380万元的12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8293人,征缴基金1432.78万元,完成任务数1000万元的14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87096人;已组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我局1家行政单位及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局、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工伤保险事业管理中心7家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2054.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固定资产746.39万元,其中房屋及其他454.38万元,办公设施292.0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离退休人员离退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