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申报条件
1、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或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原则上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2、具有八年以上本工种工龄者或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有五年以上本工种工龄者或经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校、中专、职中)的毕业生,以及就业训练中心二、三年制就业前训练班的毕业生,可申报中级技术等级鉴定;
3具备十二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获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培训班的毕业生,可申报高级技术等级鉴定。
(二)职业技能培训规定
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开发办法》文件要求
1、初次求职人员必须参加从业前培训或者接受职业学校教育。
2、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技术工种上岗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其他职业技能培训,由
用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4、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的培训。
5、职业技能培训由职业学校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根据办学能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可以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职业技能鉴定办事
1、申报条件:
①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的结业生可申报“初级”鉴定;②具有八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获得“初级证”五年以上,或合格的职高、技校、中专、就业训练中心的长训班毕业生可申报“中级”鉴定;③具有十二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获得“中级”证书五年以上,或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培训的毕(结)业生可申报“高级”鉴定。
2、被鉴定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毕(结)业证明1份,原所持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所在社区、单位或师傅证明等。
3、办证程序:
填写《湖南省职业鉴定核准标准表》2份→按相应等级、类别交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2001]328号文件执行)→按指定地点考试、考核→技能鉴定站汇总→岳阳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分审核→合格者发证(不合格者可重考一次)。各学校成批鉴定统一由岳阳派考评员组考。
4、办理时限:
①初、中级自受理起两个月内;②高级应由岳阳汇总报省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考合格后发证,时间适当延长。
5、报名交费地点:市人社局西院技能鉴定中心
考务地点:市人社局西院技能鉴定中心
考务电话:522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