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 职工医疗保险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起付线 |
第一次住院:三级医院85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第二次(含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二级以上医院400元、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转外住院起付标准不计次数,每次均为850元。 |
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转外住院起付标准均为600元。 |
分段比例自付 | 一个医保年度最高结算限额为5.5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分段标准:1万元以内(含1万元)个人自付12%,1~3万元以内(含3万元)个人自付10%,3~5.5万元以内(含5.5万元)个人自付8%。 退休人员按上述自付比例的65%负担 |
政策范围内社区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统筹封顶线 | 5.5万元 | 未成年居民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补偿金额为8万;成年居民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补偿额度为6万。 |
大病额度 | 15万元 | 无 |
统筹+大病总封顶线 | 20.5万元 | 无 |
产前检查 | 支付产前检查费500元/产妇 | 支付产前检查费500元/产妇 |
报销政策 | 支付平产费用1500元/产妇;支付剖宫产费用2600元/产妇 | 支付平产费用1200元/产妇;支付剖宫产费用1800元/产妇 |
支付住院自付部分 | 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时其个人自付部分由IC卡上的个人帐户先行支付 | |
提现 | 异地安置(工作)的参保人员可申请个人帐户余额提现,转至其本人的银行帐户上,转帐业务每年十二月份办理一次。 | |
门诊统筹 | 居民门诊统筹起付额为每次10元,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补偿50% | |
意外伤亡 | 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意外死亡的,一次性补偿金2万元。学生意外伤害门、急诊,补偿门、急诊目录内费用的50%;居民被动物咬伤,防疫门(急诊)每次补偿最高200元。 | |
基金征缴 | 人员参保可在职工、灵活就业与居民身份中相互转换,当以居民身份转为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对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空档期间进行基金补缴;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可再对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部分进行补缴;灵活就业增加一种缴费类型,缴费比率及个人帐户划拨比例参照职工 | |
保险待遇 |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或中断缴费的等待期一律为6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