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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汨罗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5-09-09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汨办发〔2015〕13号

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汨罗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汨罗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奋力建设幸福汨罗,引进、培养、选拔和激励一大批各类优秀人才,根据岳阳市《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汨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 “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的原则,积极盘活现有人才存量,大力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全国“985”、“211”类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引进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通过3至5年时间努力,使我市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类人才队伍。

二、培养管理

(三)重点人才支持计划。

从2015年起,启动实施“行业精英培育计划”。一是每年选拔2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5万元专项资助;二是每年选拔10名罗城青年英才,每人给予1万元专项资助;三是每年选拔名师、名医各10名,每人给予5000元专项资助;四是每年选拔扎根基层优秀人才10人,每人给予5000元生活资助。通过人才支持计划,鼓励和引导我市人才成长成才、创新创业。同时,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每年开展一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每次评审出1-2人,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我市科技人才大胆创新。

(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计划。

每两年开展一次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从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中选拔,侧重于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人一次性发给人才津贴1万元,并纳入市级优秀专家管理。2016年首批选拔10名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五)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继续实施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重点项目,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培训资源,每年举办2期左右的专题培训班和不少于4次的专题讲座,培训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左右。

(六)选派优秀干部和科技人员进企业到基层计划。

继续推行“围墙法则”,根据企业需求,每年在全市选派60名左右优秀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到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一线挂职锻炼。选派20名科技人员到基层医卫、农业一线担任科技特派员,在工资福利待遇和职务不变的前提下,由各派出单位每月适当给予其固定交通生活补助。

(七)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计划。

每年在汨罗市委党校或岳阳市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分类分期培训农村实用人才300人左右,并选拔15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由各乡镇场每人给予3000元专项资助。

三、引进政策

(八)开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

事业单位按岗位需要引进国家“985”、“211”类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中高级职称等紧缺急需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可开通“绿色通道”,考核考察优秀者可按程序由事业单位聘用,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调办理事业编制,并可对应享受各级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

(九)建立高层次创新创业

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区先行试点。园区工委和管委会要根据我市实际和园区企业长远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工作特殊政策,建立“人才特区”。对引进到园区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在安家补助、工作补助、生活补贴、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每人10-20万元的政策性激励。

(十)提供人才引进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引进人才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是建立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市级领导带头联系1-2名人才,引进人才所在园区、所在单位、所在企业主要领导直接联系人才,各级人才工作机构认真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二是简化落户程序。引进的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愿意落户汨罗市的,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城镇选择落户地,公安部门简化程序,优先办理。三是协调解决配偶安置。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随迁配偶,其配偶原有工作的,由市委人才办配合引进单位,协调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四是妥善解决子女就学。引进的人才,尊重本人意愿,由市委人才办协调解决其子女入学。

四、组织保障

(十一)加强领导。

市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对全市人才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督查、协调指导,为人才提供服务。各乡镇场、市直单位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抓,明确1名分管领导,推进人才工作与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

(十二)加强投入。

每年安排人才工作专项资金300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专门用于人才培养、人才开发和人才引进。经费使用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十三)加强宣传。

利用《汨罗周刊》、汨罗电视台、中国汨罗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我市人才政策、人才典型、人才工作成果,提高人才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先进、尊重人才、弘扬典型的浓厚氛围。

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