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将尼洛替尼等十六种特殊药品纳入
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6〕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将尼洛替尼等十六种特殊药品纳入
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6〕2号
为切实减轻参保(合)大病、罕见病患者使用高值药品(以下简称特药)费用负担,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92号)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基本保障、渐进稳妥、部门联动的原则,经专家评审、价格谈判、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将“尼洛替尼”等16种特药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见附件)。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购买上述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湖南省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将代表全省大病保险支付方,根据特药谈判结果和其他管理要求,及时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省级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经办部门将制定特药限定支付范围、支付限额、基金支付比例等待遇政策,明确定点供药、资格审核、药品使用和费用核报等经办操作规程,并通知全省经办机构执行。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按时结算。
本通知自2016年 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药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
2016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印发
附件:序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
通用名 | 商品名 | ||
1 | 尼洛替尼 | 达希纳 | 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瑞士诺华 |
2 | 甲磺酸伊马替尼 | 昕维 |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 | 甲磺酸伊马替尼 | 格尼可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 达沙替尼 | 施达赛 |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5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 贝赋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6 | 贝伐珠单抗 | 安维汀 | 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7 | 盐酸埃克替尼 | 凯美纳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8 | 盐酸厄洛替尼 | 特罗凯 | 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9 | 吉非替尼 | 易瑞沙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10 |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 普来乐 |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 |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 赫赛汀 | 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12 | 利妥昔单抗 | 美罗华 | 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13 | 注射用硼替佐米 | 万珂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14 | 地西他滨 | 晴唯可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 索马杜林 | IPSEN PHARMA BIOTECH |
16 | 碳酸镧咀嚼片 | 福斯利诺 | Shire Pharmaceutical Contacts Limi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