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设置1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股牌子)
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网络建设管理、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工作。
(3)负责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财务审计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维护年度预算的严肃性,合法合理调度使用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2)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本身的综合素质。
(3)完成日常会计业务工作。
(4)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业务进行辅导。
(5)遵守银行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6)加大对全局的财务收支、帐务处理进行审计,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三、耕地保护股(加挂规划股牌子)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建设性规划的制定和规划实施的审批管理,组织研究土地综合开发整理规划和政策措施。
(2)拟定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供应规划。
(3)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
(4)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
(5)编制、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管理。
(6)组织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整理、复垦及开发耕地的检查验收和监督实施。
(7)负责编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土地利用和建设用地的供应及农用地转用指标年度计划。
(8)负责组织建设用地项目初审、会审和预审。
(9)负责组织综合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设用地股
工作职责
(1)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使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2)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
(3)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
(4)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
(5)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6)负责土地利用情况统计。
(7)拟订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法规、规章、政策。
(8)负责编制征用土地方案,公布征用土地公告。
(9)组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10)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编制、审核;组织、协调处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矛盾、纠纷。
(11)下达限期腾地决定。
五、地籍地政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土地资源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地籍管理的技术规程、技术推广工作。
(3)负责拟订和实施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
(4)负责所有地籍资料的管理,建立图、表、薄、册、台帐。
(5)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地产管理股(加挂土地租赁管理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
(1)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2)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案,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查。
(3)贯彻实施国有非农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
(4)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5)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
七、矿政管理股
(1)依法承办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及其转让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变更、延续(保留)注销日常工作。
(2)依法组织编制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
(3)依法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争议、纠纷,组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
(5)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八、地质环境股
工作职责
(1)组织地质灾害调查。
(2)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防灾预案。
(3)组织地质灾害动态监测。
(4)提出地质灾害短期,一般灾害点的中期和临灾预报。
(5)提出或审批治理责任人提出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组织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听验收。
(6)保护地质遗迹。
九、 测绘管理股
工作职责
(1)负责《测绘法》的宣传和实施。
(2)负责对全市各个测量标志实施保护。
(3)负责管理对全市测绘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对全市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全市测绘单位实施目标管理。
十、政策法规股
政策法规股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协调修改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土地、矿产、测绘、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辅导教育干职工依法行政。
(3)负责本局法律文书的审议。
(4)负责组织办理本局有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事件。
(5)负责组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
(6)负责相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工作。
(7)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股(加挂老干股牌子)
工作职责
(1)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
(2)组织指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
十二、信访纠调室
工作职责
(1)受理本市人民群众与本局有关的来信来访问题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并认真进行处理。
(2)向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及各国土资源所交办信访问题,并负责督促、检查、催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3)直接查办重要信访案件,并向局领导及上级汇报信访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审查结案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和问题,并对重要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领导或上级汇报。
(5)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案,协调处理信访问题。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十三、国土资源窗口
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
(2)实行窗口办公制,执行“一个窗口进出”制度。 负责农村、城区(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土地登记、土地抵押、土地交易、建设用地等业务申报受理、收费、办证、登记工作。
(3)执行规定的办事时限,负责向用户约定答复,解答咨询国土资源方面的有关知识。
(4)执行“一条龙”的内部运作机制, 负责局科室业务的传递,确保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正常运作。
(5)配合财政、地税、物价部门征收契税、耕地占用税、不动产营业税、价格调节基金等。
(6)配合完成政务公开中心的各项工作。
(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十四、不动产登记股
工作职责
拟定和实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开展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依法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本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导乡镇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组织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与管理;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组织指导各类不动产登记服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以及社会查询服务;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薄证的监管;负责不动产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管,承担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