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注销
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
许可对象:企业法人
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四)《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五)《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
受理单位:政务中心国土窗口、矿政管理股
主办股室:矿政管理股、地环勘储股、执法监察大队
是否收费:否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承诺期限:2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国务院第152号令和第241号令规定的相关条件。
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注销——备案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0-5181123)
窗口地点:汨罗市政务公开中心国土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730-5244118 0730-5223139
申请人应该提交的全部资料:
1、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原件)
2、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闭坑报告及审查意见(包括矿山开采状况以及有关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隐患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环境恢复治理及缴纳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情况等)
4、采矿权注销登记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表(原件)
采矿权注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