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认真贯彻岳阳“四个十条(园区十条、金融十条、非公十条、开放十条)”、扎实推进“三个汨罗”建设,今年市委市政府围绕招大引强、产业升级,密集出台了《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暂行办法》《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二次创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工业地产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政策。从本期开始,《汨罗时刻》(《微汨罗》《中国汨罗网》)将推出〔产业新策〕系列报道,为您解读这一揽子政策。
9月21日,记者获悉,第12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汨罗市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办法》。该办法就适用范围、优惠政策、退出机制作了详细规定。那么,在汨罗新办的境内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将享有哪些特惠支持呢?时刻“抢鲜”为您解读。
优惠一:租赁补贴,熟地供应,灵活的用地支持
新引进工业招商项目,根据企业意愿,可通过“租赁使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灵活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入园企业,推行“弹性土地出让年限”的供地政策。
对租赁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按不高于基准地价的10%收取。对购买工业地产厂房入驻的企业,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对租赁工业地产厂房、双创园孵化中心、回乡创业园等入驻的企业,前三年分别按实际租金的100%、50%、50%标准给予补贴。对入驻园区的高新技术、大学生创业等小微企业,自注册年度起连续3年实行租金全免。
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2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用地项目,扶持11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1亿元及以上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优惠二:投资越多奖补越多,强力的财税支持
对在园区投资新建的工业用地项目,从固定资产投资税收抵扣政策执行完后第一个年度(连续12个月为一个年度)开始,实行企业所缴税收市级所得部分奖补政策,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技术创新和产品营销。企业所缴税收市级所得部分包括企业增值税的18.75%、企业所得税的28%、个人所得税的28%。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新落户企业,比照“一免两减半”政策给予优惠;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的新落户企业“两免三减半”;5亿元及以上的新落户企业“三免两减半”。
优惠三:电气物流少操心,实惠的成本支持
对用电大户实行用电补贴政策,年用电量在200万度~1000万度的,按0.1元/度实行补贴;对年用电量在1000万度以上企业,按0.5元/度实行补贴.对年用气量在200万方以上的企业,按0.1元/方补贴。
新落户企业建成投产后3年,对年实际销售额达1亿元~5亿元的企业,按年实际销售额的0.1%奖补物流资金;对年实际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年实际销售额的0.15%奖补物流资金。
优惠四:快速直通车,规费减免,贴心的项目服务
项目行政审批实行“快速直通车”。园区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保、国土、规划、报建等各项手续实行全程代办。
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以下的项目,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报建前期费用减半收取,报建时所涉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15元/平方米标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取。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规费减免实行“一事一议”。
为鼓励招商引进,文件明确了对招商引进人实行重奖,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国家项目资金除外)2000万以上的,给予主要引进人2万元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1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亿元,奖励金额相应增加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引进全国500强企业的,除享受固定资产投资额奖励外,加奖1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除享受固定资产投资额奖励外,加奖30万元。
同时,文件对项目建设和退出机制也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