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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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岳阳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公平化、法治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核心,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遵循,以服务最优、门槛最低、负担最轻、机制最活、支持最强、保障最全、效率最高为目标导向,积极打造审批更少、机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务更优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减流程、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管、优服务,打造更具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确保我市营商环境在岳阳各县市区中保持最优,确保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前列,力争夺得2020全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

三、工作任务

1. 加速整体搬迁,做到“只进一门”。将政务中心整体搬迁至循环园,8月份完成基础建设、装饰装修、设备采购,9月份完成搬迁,10月8日正式运营。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等上级有明确要求不进驻的除外)全面进驻新中心,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真正实现“中心以外无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2. 助推“跑改”升级,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五减”要求,取消、归并、压缩审批环节,深化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提升全程网办比例。持续梳理、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聚焦水电气、工程领域、不动产登记、纳税、社会事务等企业和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拓展全程网上一站式办理覆盖范围。加速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首批推动180项政务事项“全域通办”,到2020年底实现80%以上事项“全域通办”。完善我市无差别受理平台建设与应用,将无差别受理平台应用到行政审批环节,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无差别受理平台受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3. 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三项改革”。加速企业开办110改革。提高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的比率,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拓展应用范围,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领照即开业”。加速不动产登记160改革。加快不动产登记综合平台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网签管理与登记业务办理同时开展。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加快实现市中心城区新建成房地“交房即交证”。加速工程建设领域170改革。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查分离机制、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红黑名单制度,土地、规划分期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开展“拿地即开工”攻坚行动。加速推动“网上审批、一网通办”改革。三项工作分别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牵头,根据《汨罗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4.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服务。建设运营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按照“一个平台、全市共用,一地入驻、全市通行,一处失信、全市受限,一体管理、分级使用”原则,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深化中介机构脱钩改革,除少数承担特殊职能行业协会商会外,全市所有承担中介服务事项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严禁行政机关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处理有关中介服务投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将有关处理结果反馈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优化办,市直有关单位)

5. 优化报装程序,提速市政服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公用单位,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等办理报装手续,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委托开展相应市政专用图纸设计工作,减少图纸审批环节。将我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全过程办理,纳入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办理,实行报装一网通办,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主动获取报建项目信息。将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由原来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并入工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项目开工前办理,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布点,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6. 关注企业需求,强化政企互动。建立营商环境罗城“店小二”制度,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协调解决企业困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20年4月份汨罗营商环境首批10名罗城“店小二”在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上集体亮相,并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2020年8月份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由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解读110商事制度、160不动产登记、170工程建设领域三大改革。各级各部门通过定期开展企业接待日、企业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健全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利用12345公众服务热线、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多渠道收集受理企业投诉建议,建立受理台帐,及时交办、限时整改、事后反馈,把企业的每一个投诉建议落到实处。完善帮代办制度,实现企业“只进一张门、只进一个窗、只找一个人”,变“企业跑”为“代办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优化办、市直有关单位)

7. 保护市场主体,加大涉企帮扶。认真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发〔2020〕3号)《岳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汨罗市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共度难关若干措施》(汨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涉企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加大对企业,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的融资、稳岗、用工等方面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企业融资增信能力,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降低企业非税负担,优化办税流程,推进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缴纳税费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人社局、金融办、税务局)

8. 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将信用监管的手段嵌入到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中去。政法部门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涉企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在年初制定涉企常规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并于4月15日前报优化办备案,综合监督单位要健全检查前备案,同时注重过程跟随和结果追踪,助力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优化办、市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

9. 完善测评体系,确保环境最优。建立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制定我市营商环境的评试价方案,有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优化评价指标,在今年9月份开展对我市营商环境的试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助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同时,积极应对省、岳阳市对我市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优化办、市国调队、市直有关单位)

三、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平波同志任组长,刘勇、林治学、柳雁翔、杨峰、刘四清、黄平、孔剑、赵承卓、刘勇(政府办)同志为副组长,各市直责任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政府办,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傅风波、倪勇、伏正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小组,罗城“店小二”服务组由政府办刘勇同志任组长,综合协调组由政府办傅风波同志任组长,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组由倪勇同志任组长,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岑凤希同志任组长,执纪监督组由市纪委胡东明同志任组长,社会监督组由彪雪辉同志任组长。

2. 广泛深入宣传。《时刻新闻》、《微汨罗》、电视台、湖南汨罗网等主要媒体统一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置顶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专栏,设立“办事指南”“政策发布”“部门承诺”“工作动态”“曝光台”等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组织记者深入一线,报道部门单位实践工作、成果以及特色亮点工作。对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先进企业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案例进行正反典型宣传。采取人物专访和邀请嘉宾做客直播间等形式,组织专题访谈。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介重点改革工作。通过政策公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3.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的精准调度。市优化办制定《汨罗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责任分解表》,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工作时间。各牵头责任单位在2020年4月底前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责任。

4. 严格监督考核。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知名人士为社会监督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由市纪委、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市优化办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影响机关效能和营商环境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营商环境的试评价结果、省岳阳市级对我市的第三方评价结果计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加强对各单位的督查,对在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对没有完成省、岳阳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任务、影响全市争先创优的单位,建议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