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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汨罗市减贫计划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4-26 来源: 汨罗扶贫办 作者:未知


 
汨扶领发〔2018〕3号

 

关于下达2018年减贫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减贫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8〕6号)文件安排,市扶贫办综合考虑各镇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高低、预脱贫对象调查摸底及贫困村退出等因素,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制定了各镇2018年减贫计划,现将减贫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分解任务。各镇要迅速将计划分解到村到户到人,并与村签订减贫责任书。各镇在分解减贫计划时,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安排,重点考虑今年退出的贫困村,已退出但因动态调整贫困发生率超过2%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整户无劳动力和整户低保户及低保兜底户,原则上安排到2020年脱贫。

二、落实帮扶措施。各镇要按照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强化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精准脱贫攻坚,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要逐户逐人制定帮扶方案,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任务,细化帮扶措施,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要实施产业和就业帮扶;对贫困户“三保障”和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达标的,要立即与相关部门对接,实施行业帮扶,扎实做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

三、创新帮扶方式。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贫困群众自强自立,苦干实干,消除精神贫困。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建立生产奖补、以工代赈、以奖代扶、劳务奖补等正向激励机制,提倡多劳多得,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要大力推进社会扶贫,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机制,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机构、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着力打造社会扶贫公益品牌。

四、完善建档立卡。要健全完善台账资料,按照脱贫攻坚资料清单,对乡、村、户资料查漏补缺,修改校正,补充完善。要调整完善系统数据,根据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对扶贫系统内的错误信息、问题数据、空白表格进行修正、补录和完善。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要严格按程序识别和补录,及时纳入帮扶。

五、加强资金监管。要增加资金和力量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健全公示制度,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扶贫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包庇隐瞒,绝不姑息迁就。

六、确保脱贫质量。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要建立健全短期脱贫、长久致富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出现“一帮扶就脱贫,不帮扶就返贫”的现象。要瞄准最贫穷的村组、最困难的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合力攻坚、精准发力。要强化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对象的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对已脱贫对象要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要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严防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让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附件:汨罗市2018年减贫计划

 

汨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5日

                汨罗市2018年减贫计划

乡镇名称

系统中总人口数

贫困人口减贫

贫困村退出

归义镇

146

25

 

汨罗镇

1067

140

 

新市镇

1016

110

 

古培镇

977

180

 

罗江镇

2500

500

 

白水镇

1397

287

 

川山坪镇

4801

740

3

弼时镇

3538

495

4

神鼎山镇

1213

210

 

长乐镇

1652

395

1

三江镇

2365

370

1

大荆镇

789

160

 

桃林寺镇

2092

220

 

屈子祠镇

1915

428

 

白塘镇

1150

220

 

合     计

26618

4480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