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5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重点产业倍增计划和产业育新 培强攻坚,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 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关于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2025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省政府十大产业项目、“4×4”现代化产业体系、先进制 造业高地标志性工程、新质生产力、产业育新培强攻坚、重点产 业倍增计划、“智赋万企”行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先进钢 铁材料、现代石化、音视频、智能衡器计量等重点产业链(产业 集群)的巩固提升和培育壮大,以及其他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 升 等 。
(三)制造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提升 生产安全等。
(四)检验检测、产品中试、新材料中试等推动创新成果转 化和提升产业发展生态的重大平台建设。
(五)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落实 锂电、新能源材料、工程机械再制造体系改革、蔬菜出口等相关 政策文件要求。
具体申报方向见《2025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 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 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或者在湖南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最小法人统计的分公司或 子公司。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严格落 实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调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具有良好信用。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 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类项目申报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南制造强省 项目库系统入库,且实施单位愿意在建设期内按要求接受全过程 调度、管理和监督。
(四)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事项,优先支持获 得国家级或省级标杆示范的单位,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省级设备 更新和技术改造名单以及在省级及以上绩效评估中获得优秀档次 的单位。
(五)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情况:
1.所申报项目或事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使用国 家明令禁止设备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2.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 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3.获得往年制造强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需 要验收的项目,目前尚未通过验收(需要提交系统但未在系统中 提交并通过审核)的单位;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获得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单位;已经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 助的项目,已经申报其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均不得申报 本年度项目补助。
4.存在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或近两年发生重大数据安 全事件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5.国家和省级文件明确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的各类项目,不
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基本程序
(一)市州项目,由市州工信局牵头组织申报,要充分调动 各相关业务科室的积极性,组织相应专题方向项目的申报、初审 等工作,市州财政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市州工信局、财政局联 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工信部门、财政局参照 市州项目的组织方式,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抄 报所在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通过所在地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项目资料要求。
1.项目资料原则上采取网上报送方式,不接受纸质资料。项目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和申请报告模板(附件3)编制 项目申请报告 , 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 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相关附件应全部插入到项目申请报告中,不接受多个文件上 传),市州、县市区的工信部门及时在系统中审核上报。
补助类项目申报前,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填报完 整的项目入库信息 (http://222.240.80.54:18080/hnibdp-daq/login, 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
2.项目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
作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单位要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 负责,部分支持事项的申报资料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 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见申请报告模板)。 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
3.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及资料认真把关。坚 决杜绝虚假申报,不得推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 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指标。
(二)上报文件要求。 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推荐文件需扫 描上传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2 份(只需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不需要项目资料)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规划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必须是可编 辑 表 格 文 件 , 不 能 是 PDF 或 图 片 文 件 ) 发 送 到 邮 箱 abc2212144@126.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 1 日 。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请向当地工信、 财政部门咨询,或者联系附件1中相应方向的工作人员。
(二)项目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55465。
(三)文件上报收件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规划处:冯里根;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六、特别提醒
(一)专项资金的监管、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申报有关事项。 对报大建小、材料造假、使用同一凭证多头重复申报省级财政专 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专项资金。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却不配合全程监管或不按 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的,视情况收回已安排的资金。
(二)本专项资金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 事宜。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 违背企业意愿收取费用,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受理电话:0731-88955386。
附件:1.2025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申报项目汇总表(模板)
3.各专题方向申报材料模板和汇总表模板(见挂网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