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何冬良、徐阳等16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根据《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社区、乡镇等相关单位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经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以上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举报电话:0730-5203308(工作日9:00-17:00)
电子邮箱:54250622@qq.com或提交至汨罗市人民路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06室(需实名并附证据)
注意事项:
1、我局收到反馈后,将组织有关单位逐一进行核实,对有异议的申请家庭重新核定,异议成立的,将取消其实物配租对象资格。
2、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依规纳入住房保障对象并进行实物配租。
3、轮候排名根据申请时间确定。
4、申请人需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因失联导致的选房失败由本人承担。